第28节
这边正说着,那边蒋婷婷醒了。
当看到周围一片白色,知道自己在医院里时,她松了一口气。
没有死,太好了。
不过,当她得知,她被救了,而救她的恩人受了重伤还在昏迷时,她挣扎着爬了起来,跪倒在刘春燕面前。
“婶子,对不起,大哥是为了救我才受伤的,都是我的错,对不起对不起。”
刘春燕听见儿子是为了救人才受伤,马上就哭了。她也不是狠心的人,搀扶起蒋婷婷:“姑娘,不怪你。”
儿子救人是好心,哪能怪人家姑娘呢。一条人命,不能当看不见。
不过,如果儿子的腿好不了……刘春燕又开始哭了,苦命的思远啊,本来就瘸,现在还不知道怎样了。
林思远也醒了,知道蒋婷婷没事,他欣慰的笑了。
“爸妈,你们别担心,我没事,还有思泉,你别哭了,难看。”
刘春燕扑过去抱着儿子放声大哭,刚刚她真的吓死了。
林思泉抹了抹眼泪,劝住了父母:“爸妈你们别担心,哥哥醒了就没事了,我马上送他去省城,咱们找最好的医生,一定把他的腿治好。”
她早就有计划带哥哥去大医院治腿,现在赶上了,提前去吧。省城不行就去京城,再不行去国外,她不缺钱,手里又有灵泉这个作弊器,她相信,一定会把哥哥腿上的旧伤治疗好的。
一家人安排妥当了,林思泉开车回去收拾了点行李,好在家里离镇上比较近,开车十几分钟就到。
等她回来时,医院的救护车也准备好了,林思远被抬了上去。
他忽然就看见了人群后面瑟缩着的蒋婷婷,浑身湿透,冻的发抖,眼神里却带着倔强,让人忍不住的怜惜。
他招招手,示意她过来。
蒋婷婷手足无措的走了过来,“大哥,对不起,拖累你了。”
“姑娘,没什么想不开的事,走慢点,坎就过去了,不要再想不开了啊?”
蒋婷婷点点头,泪水在脸上肆意流淌。
从来没有人关心过她,没想到,这个救了她的男人,只是陌生人而已,却到现在还能惦记着她的死活。
林思远又叫过刘春燕,小声跟她交代着:“妈,刚才这个姑娘想不开要跳水,被我拦住了,她遇到了难处,咱们碰到了就帮帮吧。”
刘春燕连忙点头,“你放心,我一会就问问她怎么回事,她要是同意,我先带她回家安置着。”
村里人淳朴,谁家有困难都会帮忙,更何况,这姑娘都要寻短见了,人命关天,她肯定会帮忙。
事情交代完了,救护车载着林思泉和林思远直奔省城而去。
林思泉在路上给大张打了个电话,让他帮忙找最好的医院,最好的专家。
大张在省城是地头蛇,有路子有人脉,很快就搞定了,等救护车到了市第一人民医院时,他也等在了门口。
专家一通检查后,林思远的腿伤并不乐观。
他的腿原本就有旧伤,这次又从高处摔下来,腿断了,伤上加伤,又在水里泡了很久,寒气入侵,治疗起来很麻烦。
专家提出了一个方案,直接手术,两伤并一伤的治疗,把断腿处重新接一次,手术效果好的话,上次的旧伤也能一并治疗好,可能以后走路就不会一瘸一拐。
这个方案太有诱惑力了,林思泉做梦都盼着能把哥哥的腿伤治好。
不过,医生说,手术成功的把握只有30%……如果失败的话,可能会瘸的更严重。
“医生,有没有什么办法能提高手术成功率?”林思泉的心都揪了起来。
她的灵泉,对改善身体体质,气虚力短这样的症状有奇效,家里人喝了灵泉水一段时间,气色都变好了。可是,灵泉却对骨伤这样需要动手术的症状没有作用,她一直在给哥哥喝灵泉水,只能让他的腿在阴雨天没有那么痛,却不让彻底治好。
必须要手术,然后通过灵泉调理,哥哥的腿才有希望康复。
医生沉吟了一下:“我的老师以前做过类似的手术,旧伤都治好了,一点后遗症都没有,如果由他主持手术的话,成功率可以提高到50%,不过老师在京城,他的行程很满,应该没时间飞过来做手术。”
“拜托帮忙联系你的老师,我们可以转院去京城。”
“我帮你们联系试试。”这个医生叫马振宇,博士毕业,是第一医院最有名的一把刀,手术能力强,他的老师何院长是国内顶级的专家。
他跟大张是好朋友,所以才这么出力帮忙。
马医生很快的联系了老师,何院长也同意了安排手术,林思泉谢过了他和大张,带着哥哥上了飞机,去京城做手术。
为了不让家里人担心,她没有告诉爸妈哥哥要去京城做手术的事,只说腿上打了夹板,得住院一段时间,晚点回去。
手术的事林思泉跟哥哥商量过,哥哥也同意手术,赌那50%的可能。他还劝林思泉不要太担心,如果能治好,他高兴,不能治好,他也不会失望。
毕竟,不会比现在更差对吧?他这样安慰林思泉,却让她红了眼睛。
她的哥哥,还是那么体贴,老天爷却让他的人生少了很多种可能。
作为家里顶梁柱的男人,他瘸了一条腿,不能养家,这些年,他承受了多少的压力,多少的嘲笑和轻视?可是,他的性格却还是一如以往的温和善良。
哥哥是个好人,林思泉发誓,这辈子一定要把他的腿治好。
托马医生的福,林思远顺利安排到了何院长的医院,何院长亲自检查了一通,马上制定治疗方案,定了一周后手术。
何院长是个70多岁的老人,精神矍铄,他是国内顶级的专家,行程很满,这次能顺利挂上他的号,马医生和大张帮了很大的忙。
林思泉从内心感激他们,尤其是何院长,这么大的年纪,百忙中排出时间安排手术,对一个老人来说,实在是负担。
林思泉从空间里拿了一篮水果,还有两罐蜂蜜,悄悄送到了他办公室。
空间里的水果,尤其是蜂蜜,对调理身体特别好,她希望,能为这个敬业的老人做些什么。
大概是大张跟马医生说过,马医生又跟何老通过气,他并没有拒绝林思泉送来的小礼物,中午休息时,给自己冲了一杯蜂蜜水。
水一入口,马上就觉察出不同来,口感好,喝完身体里暖洋洋的,好像多了不少精力。
他暗暗点头,真正的蜂蜜,还真是好东西。
他收起一罐蜂蜜,晚上带回家去,准备分给自己的小外孙。小外孙身体比他还差,更用的着。
林思泉这几天过的不大好,哥哥马上要手术,她的心理压力太大,做梦都会惊醒,生怕手术失败。
再回到京城,一些不好的记忆也涌了出来,折磨着她。
她在这个城市了奋斗了十年,跟……那个男人一起……有过欢笑,有过幸福,也有痛苦和背叛。
她以为自己已经忘了,她在家乡每天忙忙碌碌每天都笑着,晚上睡的踏实,从来不会想起那个男人,可是,当回到京城,走过无数个熟悉的地方,回忆蜂拥而来。
宁世桓,她居然还会想起他,这个背叛了她的男人。
而世界,又太小,她竟然又遇到了他和白霜霜。
好巧不是吗?她看着迎面而来牵着手亲亲密密的两个人,笑的更甜了。
☆、52、故意伤害罪
林思泉,仰头,目不斜视的走着,自带高冷气质,却不知道,在别人的眼中,她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她原本就长的很美,个子高挑,皮肤白皙细腻,双眼皮大眼睛,笑起来甜甜的。虽然这些日子一直在乡下生活,偶尔还要下地干活,太阳底下晒着,可是,她一点都没有晒黑,反而更白了。她猜想,大概是灵泉水和富含灵气蔬菜的滋养,让她整个人变的更水灵,皮肤光滑的简直像自带米分底。
看见她的那一瞬间,对面的两人都停住脚步,内心一片震动,不过,一个是惊艳,一个是嫉妒。
“思泉——”宁世桓叫她,冲上去打招呼。
林思泉停住了脚步,冷冷的看了他一眼:“我想,你大概忘了我说的话。”
“什么?”宁世桓有些莫名其妙。
“我记得我很郑重的告诉过你,再碰面时不要打招呼,我跟你没那么熟。”
“思泉,不要这样对我。”宁世桓的眼里是深情,在旁人看来,他就是个痴情款款的感情受伤者。
林思泉嗤笑,难道他以为这样,她就会心软吗?
白霜霜也走了过来,她挺着肚子,看起来是怀孕了,不过脸色憔悴,跟林思泉站在一起,马上就沦为了陪衬。
“林总。”她勉强挤出一个笑容。
没想到,林思泉居然又出现在京城!她的心里恨的咬牙,自从上次在省城医院里碰到了林思泉,宁世桓就跟丢了魂一样,成天想着她……她虽然一直陪在他身边,小心翼翼的伺候着他,哪怕她设计怀孕了,宁世桓都没有提过要娶她的话。
她不甘心!凭什么林思泉那样的,就可以是他宠爱的宝贝,而她为了他甘愿背尽骂名,却换不来一个名分?
还有林思泉,她又回来干什么!她跟宁世桓的日子过的好好的,只要等她生下孩子,她就不信他不娶她!而林思泉,绝对不能让她打扰了现在的生活。
“林总,你怎么来京城了?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吗?”她热情的问道。
林思泉丝毫不给她面子:“我来不来京城跟你没关系,让开,好狗不挡道。”
“林总,你还恨我吗?”她泫然欲泣。
看着旁边人的眼里,就是高冷的林思泉在欺负大肚子孕妇了。
林思泉特别讨厌这样动不动就装委屈的小白花,哭什么哭?到底谁欺负谁?
“你这样的人还不配占用我的脑细胞。”林思泉损起人来可是毫不留情,“还有,少在我面前装柔弱,惹烦了,别怪我把你的老底都翻出来。”
分手的时候,她心里有多恨就有多不甘心!
为什么会出轨,什么时候开始的?狗男女怎么勾搭在一起的?这一切,她不屑于问,但是确实咽不下这口气,不想当个傻子一样什么都不知道,可是,她的自尊又不允许她问宁世桓,那样,会显得她放不下……
憋的狠了,她干脆找了个厉害的私家侦探,彻底的调查了一下宁世桓和白霜霜,没想到,却有好料。
白霜霜,她竟然看错了她。
她以为她是个可怜的柔弱女子,总是被人欺负,却没想到,她是个厉害的第三者,早年跟着一个有钱的中年男人当情妇,后来被大老婆发现了,打的她净身出户,在上海混不下去,才来到北京。
她被打怕了,不想再当情妇,正好认识了林思泉,又顺便看上了她的男人宁世桓,就假装走投无路的在他们酒店上班,顺便勾引他。
宁世桓年轻帅气,手里又有一间酒店,她要是能成功上位,马上就是现成的老板娘,比什么当情妇的有前途多了。
白霜霜设计了一切,也得到了一切,她绝对不甘心就这样放弃。
当时,林思泉看到这份详细的报告时,简直以为拿错了剧本。原以为是朵白莲花,没想到,是棵带毒的曼陀罗……
白霜霜这样的心机,这样处心积虑,她跟宁世桓输给她,不冤枉。
至少,如果宁世桓知道,他所谓的真爱,有这样精彩的前科时,还会不会毫不介意的接受她?
林思泉看完这份报告,简直是笑疯了,她干脆利落的收拾东西离开京城,心里再也没有半点怨恨报复的念头。
宁世桓劈腿选了白霜霜,简直是老天爷给他最大的报复,不用她动手了。
至于告诉他真相,把白霜霜的精彩前科甩到他面前?不,她当然不会这样做,一个是渣男,一个是贱人,绝配不是吗?坐在一边,看他们狗咬狗,以后互相撕逼多有意思?
当看到周围一片白色,知道自己在医院里时,她松了一口气。
没有死,太好了。
不过,当她得知,她被救了,而救她的恩人受了重伤还在昏迷时,她挣扎着爬了起来,跪倒在刘春燕面前。
“婶子,对不起,大哥是为了救我才受伤的,都是我的错,对不起对不起。”
刘春燕听见儿子是为了救人才受伤,马上就哭了。她也不是狠心的人,搀扶起蒋婷婷:“姑娘,不怪你。”
儿子救人是好心,哪能怪人家姑娘呢。一条人命,不能当看不见。
不过,如果儿子的腿好不了……刘春燕又开始哭了,苦命的思远啊,本来就瘸,现在还不知道怎样了。
林思远也醒了,知道蒋婷婷没事,他欣慰的笑了。
“爸妈,你们别担心,我没事,还有思泉,你别哭了,难看。”
刘春燕扑过去抱着儿子放声大哭,刚刚她真的吓死了。
林思泉抹了抹眼泪,劝住了父母:“爸妈你们别担心,哥哥醒了就没事了,我马上送他去省城,咱们找最好的医生,一定把他的腿治好。”
她早就有计划带哥哥去大医院治腿,现在赶上了,提前去吧。省城不行就去京城,再不行去国外,她不缺钱,手里又有灵泉这个作弊器,她相信,一定会把哥哥腿上的旧伤治疗好的。
一家人安排妥当了,林思泉开车回去收拾了点行李,好在家里离镇上比较近,开车十几分钟就到。
等她回来时,医院的救护车也准备好了,林思远被抬了上去。
他忽然就看见了人群后面瑟缩着的蒋婷婷,浑身湿透,冻的发抖,眼神里却带着倔强,让人忍不住的怜惜。
他招招手,示意她过来。
蒋婷婷手足无措的走了过来,“大哥,对不起,拖累你了。”
“姑娘,没什么想不开的事,走慢点,坎就过去了,不要再想不开了啊?”
蒋婷婷点点头,泪水在脸上肆意流淌。
从来没有人关心过她,没想到,这个救了她的男人,只是陌生人而已,却到现在还能惦记着她的死活。
林思远又叫过刘春燕,小声跟她交代着:“妈,刚才这个姑娘想不开要跳水,被我拦住了,她遇到了难处,咱们碰到了就帮帮吧。”
刘春燕连忙点头,“你放心,我一会就问问她怎么回事,她要是同意,我先带她回家安置着。”
村里人淳朴,谁家有困难都会帮忙,更何况,这姑娘都要寻短见了,人命关天,她肯定会帮忙。
事情交代完了,救护车载着林思泉和林思远直奔省城而去。
林思泉在路上给大张打了个电话,让他帮忙找最好的医院,最好的专家。
大张在省城是地头蛇,有路子有人脉,很快就搞定了,等救护车到了市第一人民医院时,他也等在了门口。
专家一通检查后,林思远的腿伤并不乐观。
他的腿原本就有旧伤,这次又从高处摔下来,腿断了,伤上加伤,又在水里泡了很久,寒气入侵,治疗起来很麻烦。
专家提出了一个方案,直接手术,两伤并一伤的治疗,把断腿处重新接一次,手术效果好的话,上次的旧伤也能一并治疗好,可能以后走路就不会一瘸一拐。
这个方案太有诱惑力了,林思泉做梦都盼着能把哥哥的腿伤治好。
不过,医生说,手术成功的把握只有30%……如果失败的话,可能会瘸的更严重。
“医生,有没有什么办法能提高手术成功率?”林思泉的心都揪了起来。
她的灵泉,对改善身体体质,气虚力短这样的症状有奇效,家里人喝了灵泉水一段时间,气色都变好了。可是,灵泉却对骨伤这样需要动手术的症状没有作用,她一直在给哥哥喝灵泉水,只能让他的腿在阴雨天没有那么痛,却不让彻底治好。
必须要手术,然后通过灵泉调理,哥哥的腿才有希望康复。
医生沉吟了一下:“我的老师以前做过类似的手术,旧伤都治好了,一点后遗症都没有,如果由他主持手术的话,成功率可以提高到50%,不过老师在京城,他的行程很满,应该没时间飞过来做手术。”
“拜托帮忙联系你的老师,我们可以转院去京城。”
“我帮你们联系试试。”这个医生叫马振宇,博士毕业,是第一医院最有名的一把刀,手术能力强,他的老师何院长是国内顶级的专家。
他跟大张是好朋友,所以才这么出力帮忙。
马医生很快的联系了老师,何院长也同意了安排手术,林思泉谢过了他和大张,带着哥哥上了飞机,去京城做手术。
为了不让家里人担心,她没有告诉爸妈哥哥要去京城做手术的事,只说腿上打了夹板,得住院一段时间,晚点回去。
手术的事林思泉跟哥哥商量过,哥哥也同意手术,赌那50%的可能。他还劝林思泉不要太担心,如果能治好,他高兴,不能治好,他也不会失望。
毕竟,不会比现在更差对吧?他这样安慰林思泉,却让她红了眼睛。
她的哥哥,还是那么体贴,老天爷却让他的人生少了很多种可能。
作为家里顶梁柱的男人,他瘸了一条腿,不能养家,这些年,他承受了多少的压力,多少的嘲笑和轻视?可是,他的性格却还是一如以往的温和善良。
哥哥是个好人,林思泉发誓,这辈子一定要把他的腿治好。
托马医生的福,林思远顺利安排到了何院长的医院,何院长亲自检查了一通,马上制定治疗方案,定了一周后手术。
何院长是个70多岁的老人,精神矍铄,他是国内顶级的专家,行程很满,这次能顺利挂上他的号,马医生和大张帮了很大的忙。
林思泉从内心感激他们,尤其是何院长,这么大的年纪,百忙中排出时间安排手术,对一个老人来说,实在是负担。
林思泉从空间里拿了一篮水果,还有两罐蜂蜜,悄悄送到了他办公室。
空间里的水果,尤其是蜂蜜,对调理身体特别好,她希望,能为这个敬业的老人做些什么。
大概是大张跟马医生说过,马医生又跟何老通过气,他并没有拒绝林思泉送来的小礼物,中午休息时,给自己冲了一杯蜂蜜水。
水一入口,马上就觉察出不同来,口感好,喝完身体里暖洋洋的,好像多了不少精力。
他暗暗点头,真正的蜂蜜,还真是好东西。
他收起一罐蜂蜜,晚上带回家去,准备分给自己的小外孙。小外孙身体比他还差,更用的着。
林思泉这几天过的不大好,哥哥马上要手术,她的心理压力太大,做梦都会惊醒,生怕手术失败。
再回到京城,一些不好的记忆也涌了出来,折磨着她。
她在这个城市了奋斗了十年,跟……那个男人一起……有过欢笑,有过幸福,也有痛苦和背叛。
她以为自己已经忘了,她在家乡每天忙忙碌碌每天都笑着,晚上睡的踏实,从来不会想起那个男人,可是,当回到京城,走过无数个熟悉的地方,回忆蜂拥而来。
宁世桓,她居然还会想起他,这个背叛了她的男人。
而世界,又太小,她竟然又遇到了他和白霜霜。
好巧不是吗?她看着迎面而来牵着手亲亲密密的两个人,笑的更甜了。
☆、52、故意伤害罪
林思泉,仰头,目不斜视的走着,自带高冷气质,却不知道,在别人的眼中,她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她原本就长的很美,个子高挑,皮肤白皙细腻,双眼皮大眼睛,笑起来甜甜的。虽然这些日子一直在乡下生活,偶尔还要下地干活,太阳底下晒着,可是,她一点都没有晒黑,反而更白了。她猜想,大概是灵泉水和富含灵气蔬菜的滋养,让她整个人变的更水灵,皮肤光滑的简直像自带米分底。
看见她的那一瞬间,对面的两人都停住脚步,内心一片震动,不过,一个是惊艳,一个是嫉妒。
“思泉——”宁世桓叫她,冲上去打招呼。
林思泉停住了脚步,冷冷的看了他一眼:“我想,你大概忘了我说的话。”
“什么?”宁世桓有些莫名其妙。
“我记得我很郑重的告诉过你,再碰面时不要打招呼,我跟你没那么熟。”
“思泉,不要这样对我。”宁世桓的眼里是深情,在旁人看来,他就是个痴情款款的感情受伤者。
林思泉嗤笑,难道他以为这样,她就会心软吗?
白霜霜也走了过来,她挺着肚子,看起来是怀孕了,不过脸色憔悴,跟林思泉站在一起,马上就沦为了陪衬。
“林总。”她勉强挤出一个笑容。
没想到,林思泉居然又出现在京城!她的心里恨的咬牙,自从上次在省城医院里碰到了林思泉,宁世桓就跟丢了魂一样,成天想着她……她虽然一直陪在他身边,小心翼翼的伺候着他,哪怕她设计怀孕了,宁世桓都没有提过要娶她的话。
她不甘心!凭什么林思泉那样的,就可以是他宠爱的宝贝,而她为了他甘愿背尽骂名,却换不来一个名分?
还有林思泉,她又回来干什么!她跟宁世桓的日子过的好好的,只要等她生下孩子,她就不信他不娶她!而林思泉,绝对不能让她打扰了现在的生活。
“林总,你怎么来京城了?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吗?”她热情的问道。
林思泉丝毫不给她面子:“我来不来京城跟你没关系,让开,好狗不挡道。”
“林总,你还恨我吗?”她泫然欲泣。
看着旁边人的眼里,就是高冷的林思泉在欺负大肚子孕妇了。
林思泉特别讨厌这样动不动就装委屈的小白花,哭什么哭?到底谁欺负谁?
“你这样的人还不配占用我的脑细胞。”林思泉损起人来可是毫不留情,“还有,少在我面前装柔弱,惹烦了,别怪我把你的老底都翻出来。”
分手的时候,她心里有多恨就有多不甘心!
为什么会出轨,什么时候开始的?狗男女怎么勾搭在一起的?这一切,她不屑于问,但是确实咽不下这口气,不想当个傻子一样什么都不知道,可是,她的自尊又不允许她问宁世桓,那样,会显得她放不下……
憋的狠了,她干脆找了个厉害的私家侦探,彻底的调查了一下宁世桓和白霜霜,没想到,却有好料。
白霜霜,她竟然看错了她。
她以为她是个可怜的柔弱女子,总是被人欺负,却没想到,她是个厉害的第三者,早年跟着一个有钱的中年男人当情妇,后来被大老婆发现了,打的她净身出户,在上海混不下去,才来到北京。
她被打怕了,不想再当情妇,正好认识了林思泉,又顺便看上了她的男人宁世桓,就假装走投无路的在他们酒店上班,顺便勾引他。
宁世桓年轻帅气,手里又有一间酒店,她要是能成功上位,马上就是现成的老板娘,比什么当情妇的有前途多了。
白霜霜设计了一切,也得到了一切,她绝对不甘心就这样放弃。
当时,林思泉看到这份详细的报告时,简直以为拿错了剧本。原以为是朵白莲花,没想到,是棵带毒的曼陀罗……
白霜霜这样的心机,这样处心积虑,她跟宁世桓输给她,不冤枉。
至少,如果宁世桓知道,他所谓的真爱,有这样精彩的前科时,还会不会毫不介意的接受她?
林思泉看完这份报告,简直是笑疯了,她干脆利落的收拾东西离开京城,心里再也没有半点怨恨报复的念头。
宁世桓劈腿选了白霜霜,简直是老天爷给他最大的报复,不用她动手了。
至于告诉他真相,把白霜霜的精彩前科甩到他面前?不,她当然不会这样做,一个是渣男,一个是贱人,绝配不是吗?坐在一边,看他们狗咬狗,以后互相撕逼多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