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
  这梁世鑫急着将房子脱手,价格也不算昂贵,三进宅子,九百两就可以拿下。要知道这附近住着的都是凤凰县身份最高的人,房价自然不低。
  梁世鑫也不会随便什么人都卖,他总不能选那些同左邻右舍相处不好的人家吧,这时代讲究的是以和为贵。
  这么一来,杜家就顺利入了梁世鑫的眼,云夕可是同康雅儿、田如惠等人相处得十分不错。
  杜家也没有讨价还价,知道错过这个村,就没那个店了。云夕直接拿钱买下宅子,等在衙门那边过户后,她便成为了屋主。云夕转手将房子名字转给杜一福。
  杜一福觉得这礼物太贵,想着自己掏钱买下来,只是他的钱基本都置办田地了,一般也就留五百两备用,还真不够。
  云夕很淡定,说道:“我还给云瑶两千两了呢。这房子也用不到两千两。”她这次发了那么一大笔的钱财,自然想让亲人也跟着受益。
  云夕说道:“大伯你若是不收下的话,到时候我就继续买头面送大娘了,反正那些头面也不会比这房子便宜。”
  杜一福这才收下了房契。
  云夕找了个风和日丽的日子,一家人去逛了逛这未来的家。在去过戴家、毛家后,云瑶看着雕梁画栋,很是淡定地说了一句,“不错。”毕竟她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了,不能像是土包子入村一样。
  杜一福和杜周氏都赞叹不已,梁世鑫一些家具直接都留下来,云夕他们到时候将行李收拾好搬过来就可以入住了。
  杜周氏想得更远一点,“你到时候的及笄礼在这边举办,也更加体面。”她决定等搬家后,就立刻开始筹备云夕的及笄礼。
  杜一福逛了逛,觉得这宅子好过头了,他都不好意思建成蘑菇房。
  云夕笑了笑,“这个简单,赖三的万事屋附近,就有空余的宅子吗?到时候买下来,直接改建成蘑菇房好了。平时有赖三他们在,也不怕小偷登门。再说,那地方距离这里也不远。”
  财大气粗的她自然有实力这么说。
  杜一福觉得这主意不错,立刻掏钱买了。那边的屋子价格就要便宜很多,一个一进宅子,不用一百两就到手了。这回杜一福哪里肯让侄女掏钱,直接花钱买了下来。
  云夕让赖三帮忙注意什么时候西区还有空出的合适宅子,她再买上几套。这大概是穿越后遗症吧,比起田地,更喜欢买房子。
  她也没忘记拿出两万五千两银子,买了五千亩的田地。至于其他的钱先收着再说。云夕隐隐有个直觉,她只怕不会永远呆在凤凰县这个地方。
  云夕也在附近买了一个一进宅子送给云霞。云霞从小就照顾她,她也不能忘了她。林家的人口不多,一进宅子就够用了。加上林德还在城里卖那皮蛋,有个城里的屋子更方便一些。
  两家人住得近,就算云霞生孩子回去后,要走动也方便多了。
  再次将宅子逛了一圈,云夕心里琢磨着要改进的地方,刚推开门,就看到隔壁那宅子的门也打开了。
  孟珩冲着她微微一笑,点头致意。
  云夕嘴角抽了抽,“你怎么在这里?”
  孟珩云淡风轻道:“刚好卓家要搬家,就把房子卖给我了。好巧,你也要住在这里吗?”
  云夕忍不住磨牙——巧个毛线啊!明明在前天之前,都还没有邻居卓家搬家的消息的。
  她忍不住多嘴了一句,“你以前不是要低调行事吗?”看他和孟良,都低调到住在山脚下了。那曹家肯定没有想过他们的仇人隐姓埋名到这种地步。
  孟珩的目光落在她脸上,深深地看着她,“只是觉得一味的低调是不行的。”
  更何况,云夕自从丹州一行后,可谓是一飞冲天,一跃成为凤凰县婚嫁市场上行情最好的人,到时候也不知道要吸引多少的狂蜂浪蝶,他若是继续龟缩在那小地方,远离她,说不定心上人不小心就要被不知道哪里冒出的大尾巴狼给叼走。
  再说了,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住的近点,好歹也能暗中摘掉一些烂桃花。
  这样想的孟珩,完全没有自己才是最用心险恶的大尾巴狼的自觉。
  云夕扬了扬眉,象征性地问了一句,“要进来坐坐吗?”他们全家都还没搬进来,床铺啊家具什么的,都还没准备好。做饭因为没有锅碗瓢盆的缘故,也没法,最多只能烧开水喝一下罢了。
  虽然有喝水的杯子,却没有茶具这东西。
  正常人都知道,这时候应该客客气气地拒绝才是。
  孟珩却微微一笑,“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云夕:“……”
  现在的她,突然怀念起还没掉马甲之前,那个沉稳有礼的孟珩,完全不像现在这般,直接破罐子破摔地没脸没皮,气得她牙痒痒的。
  她十分无语地领着他进去。
  杜周氏正琢磨着要不要在侄女和女儿住的西厢房那边,将一间耳房改成小厨房,这样两个女孩子冬天做糕点吃食的时候就不必跑到前院这边了,晚上烧热水的时候也方便。
  一抬头,就看到孟珩过来,她嗔怪了一句:“怎么这时候就将客人带来了?”家里乱糟糟的一片呢。
  云夕不好说那是因为某人脸皮太厚了。
  孟珩温和道:“恰好我也在这附近买了宅子,不曾想,我们还能做邻居呢。”
  在杜周氏面前,他就一副品格正直好青年的样子。
  杜周氏果真被这话题轻而易举地吸引了,“呀,这么巧呀,这可真不错。”孟家在村里这些年都是低调安分,有这样的邻居可省心了。
  云夕看着面前两人交谈甚欢的样子,忍不住在杜周氏看不见的角落,偷偷送给孟珩一个白眼。
  却不曾想,孟珩明明和杜周氏说话,眼角的余光却不曾漏过她,正好捕捉到。
  视线对上他含笑的眼神,云夕不知为何,突然觉得脸颊和耳朵一股的热气涌了上来,她面上勉强维持着镇定的神色,等孟珩同杜周氏说完话后,又把他送了出去。
  孟珩的脚在踏出杜家门的时候,突然转过头,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说道:“艳若桃李,冷若冰霜。”
  云夕怔了怔,孟珩却已经飘然消失在眼前。
  好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艳若桃李……擦,她刚刚是被调戏了吧!绝对是被调戏了!
  ……
  杜家开始搬家的行动,大件大件的行李,都往城里的宅子搬运。这样的动静自然瞒不住村民,杜家也没有要隐瞒的意思。
  很快大家都知道了这件事,虽然十分不舍,但是心中也是可以理解的。住在城里的话,那可是十分气派的城里人了……说出去也有面子。
  幸亏杜家现在多了不少的下人员工,再加上还有万事屋的人帮忙,只用了两天时间,该搬的东西都搬了过去,只在宅子中留下一些生活必须用品,回来的时候,也能在阳河村住几天。
  云夕想了想,拿出了三千两银子,其中两千五百两买拿来买五百两的田地。剩余五百两则拿来建造学堂。阳河村适龄的孩子不少,但是除了家境不错的,鲜少会去读书识字。在这时代,念书本来就是烧钱的活,看吴家,原本也有几十亩田地,为了供养吴德这个童生,卖了不少田地。
  如果是单单建造学堂和制作书桌椅子,根本用不到五十两银子。但云夕想要将四书五经、算学农学相关的书籍也一起买了,专门建立一个书馆来收纳。这样阳河村的孩子上学时也不愁没有课本。笔墨纸砚、已经先生的束脩……都包含在这五百两之中。
  至于往后,有五百亩的田地出息,应该勉强能够支撑的。
  原身杜云夕毕竟是在阳河村长大的,她这也算是为乡村父老们做出一点贡献。
  云夕将自己的规划同里正陶天功说了下,陶天功直接呆了,结结巴巴道:“你真的打算这么做?”他当然知道云夕做的是大好事,只是没料到她能一口气拿出三千两。
  云夕笑了笑,“我觉得这样挺好的,读书能够使人明理明智,至少长大后不会因为看不懂字而被人哄骗着签了文书。我唯一的要求是,这学堂,村里的女孩子也能够去,这点必须写进学堂的规则中。”
  甚至她会大手笔拿出这银钱,主要也是为了这个原因。云夕多少想要改善一点女孩子们的处境。
  出钱的是大爷。
  云夕愿意这么做,陶天功已经十分惊喜了,这点小要求自然可有可无。
  他将这件事一公布,阳河村自然是人人称赞,不费钱就可以上学多好啊。还有人问道:“像他们已经三四十岁的,也可以上学吗?”这些人更多是想学点算学和一些常用的字。
  云夕自然表示没有问题。
  因为即将修建的学堂,大家不再讨论杜家搬去城里的事情,而是兴致勃勃地说着要将家里的孩子送过去,还有的在那边指点江山地表示哪个夫子水平更高。
  云夕懒得做这些琐事,直接当起了甩手掌柜——陶天功也巴不得全揽了这活计,也让村里看看他的本事。因为云夕的功劳,陶天功甚至将她计入了村里的大事记。这就意味着,只要阳河村还在,那么云夕所做的事情就不会被人给遗忘。
  杜家等完全搬到城里后,选了个日子摆了几张酒席作为乔迁酒。
  住在城里也的确是方便了许多,开店都可以晚起了。
  不过云夕也逐渐开始放手店里的事情,转交给云瑶和阿玉,自己则在家里侍弄花草,或者是去指点一下曾赋的武功,每隔几天就去庄子上一趟。
  现在竹子清脆幼嫩,正是制纸的好时机。不过一个冬天过去,庄子上的人孩子和妇人又多了不少,原本人手不足的窘境也缓解了不少。这其中一部分是因为万事屋接的业务遍布全楚州,走北闯南的,听过的不平事自然不少。
  一般会选择背井离乡,跟着他们这群陌生人一起过来的,无一不是山穷水尽到了极点的人。
  因为将店铺的事情都交给云瑶和阿羽的缘故,云夕索性从自己的那分成中,拿出一成给阿玉,三成给云瑶。只是这份额是私下给阿玉的,以免传出去惹出事端。
  云夕倒不是不信任店里的女孩子,而是担心吴家人知道后,又跑来缠着阿玉不放——以吴家的脸皮厚度,绝对干得出这种事。就算有那断绝文书的声明在,终究还是麻烦。吴家现在过得可不算好,吴老娘每日奔波于儿子的婚事,偏偏经过云夕她们先前的宣传,整个凤凰县都知道他们家是怎么回事,哪里有好人家愿意嫁过去。愿意嫁的,吴老娘又看不上。再加上吴家的田地也卖的差不多,先前又借钱还云夕,导致生活质量一下子下降了不少。若不是云夕对于这群人还有点威慑力,只怕他们早找上门了。
  阿玉心知这是云夕的好意,心中感激的同时,对待串串香店和火锅店越发得仔细谨慎了。
  云瑶同样如此,她甚至已经开始琢磨起了去洪山县开分店的事情。洪山县就在凤凰县的隔壁,坐车过去,也就是半天时间。
  既然要开分店,那肯定是得进行实地的考察。
  虽然说云瑶现在身手不错,但是云夕肯定不放心她自己一个人过去,万一不小心着了一些下作的手段就不好了。她也不会打击云瑶的积极性,从万事屋中抽调出三个身手不错的人陪同云瑶一起出去。这几人都是对于出门很有经验的人,有他们在,自然就平安无事。
  第一次在云夕不在的情况下,出远门,云瑶很是激动,一个晚上都没睡着,第二天却还是神采奕奕的样子。
  因为她去的地方就在隔壁县,所以杜家的人都不太担心。
  考察店址,一般情况下,花个两三天就可以了。
  云夕怎么也没想到,云瑶这第一次出门,就真的出事了。
  四个人一起出发,回来的只有三个人,少的那人正是云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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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一章 云瑶受困,仗势欺人
  云夕看到这几个人身上都带着不小的伤口。心中愧疚、气愤、紧张皆有之……
  尽管心中再焦急,云夕还是勉强维持住镇定的神情,“云瑶到底怎么了?”
  这趟带头护送云瑶出去的就是王大柱,王大柱也是赖三最信任的人,相识十多年,不存在被别人收买的情况,应该说三个人都是赖三可以托付生死的好友。
  王大柱眼睛发红,“都是我不好。我们到了那洪山县后,恰好有一个手下告诉我们,他找到了姑娘您想要的那硝石。云瑶听说后,就表示也要过去帮忙。”
  王大柱紧紧咬着下唇,“结果等我们过去以后,却没想到那是一个有主的硝石矿。”
  “不对。”云夕冷斥道,“硝石矿这种东西都被朝廷看守着,方圆三里内禁止入内。你们看到了士兵守着,根本不可能过去。除非那是私人矿……”
  云夕心中一凛,硝石这东西可是火药的必需品。朝廷是禁止私人拥有这种矿的,对方却将这矿掩藏住,不上报到衙门,实在居心不良。她脑洞更大,直接往造反这一块想去。
  想到这点云夕心中越发焦急,若是被卷入这种事的话,云瑶该怎么办?
  不能急,越着急越救不回云瑶。
  云夕竭力让自己冷静下来,脑袋飞速地流转,不让自己去思考云瑶已经消失在眼前这个可能性。
  她看向王大柱,“你们怎么回来的?”云瑶的武功比他们三人更好,轻功更是云夕特地调教出来的,王大柱等人也拍马难追。只是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王大柱三人都回来了,云瑶则反而被抓住了。
  王大柱捶了下脑子,“云瑶姑娘自己选择留下断后,以此换得我们逃出。”他顿了顿,说道:“那矿的主人,云瑶姑娘似乎认识。我听到她叫他邓长明。”
  邓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