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节
  答案必须是,不可能。
  早早扶苏跟着韩非学习之前,这孩子就慢慢从一个白肚子的善良孩子,变成了一个黑肚子的倒霉孩子,而现在呢,他变成了一个黑肚子的腹黑孩子。
  原本嬴政就选好了要去前线的文官人选,当然了,不是现在这群唧唧歪歪好像一千只鸭子的蠢货,而是嬴政特意挑选出来的。
  废话,老话说的话,打江山容易,坐江山难。这六国说是难灭,但只要兵强马壮,国家富裕,总有朝一日,天下会全部并入秦国的版图之中,可是光并进去有个毛线的用啊,还得治理啊!
  在这一点上,儒法两家的人可不是在学宫吃干饭的,在知道了嬴政的用意之后,一个个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将手头上的工作和任务尽数都交接了清楚,而后有意向的就全都去李斯和甘罗那里报了名。
  让我去吧,我发自心底地愿意为大秦效力啊!当然了,在我们去之前,能不能申请带一个厨子一起走?在尝过了学宫大厨的精妙手艺之后,谁还能吃得下从前那些个粗糙的饭食呢。
  暗地里听说了这个消息之后,那些被嬴政“通知”说是准备要出发的人都很高兴,还一个劲儿地鼓动他们多要几个厨子。有好吃的不吃,他们又不是有猫病。
  对此嬴政很是哭笑不得,只得让谨欢小厨房里那位他都挖不动的厨子紧急培训除了一批厨子来让这些人给带走。在知道这些厨子是由谨欢专用的厨子培训出来的时候,一时间,众人原本蓄势待发的心情就更加急迫了。
  哦哦哦哦哦,早点走早点治理啊,一个劲儿在这儿拖个什么劲儿哦,快让我们走啊!
  只是这件事到底还要过明路,嬴政原本是打算在公布了谨欢的真实身份之后再说这件事的,哪知道儿子竟然来了这么一个“神来之笔”,直接一竿子就把这些个倒霉鬼给支走了。嬴政心里乐不可支,面上还要装出一副悉心思索的模样来。
  至于那些方才蹦哒地欢快,以至于现在被点名的官员们,一个个的全成了烧糊的鸡,装死去了。
  嬴政会让他们如愿吗?
  呵呵哒,怎么可能!不背地里打小人就不错的了,还想要留在咸阳,哪里来这样的小事。你们这些讨嫌鬼,乖乖得给我滚蛋去吧,寡人看着就心烦。
  眼瞅着大王一副油盐不进,不管你们说什么我都不听不听,全都不听的态度,之前还梗着脖子装逼的这群二百五全都傻逼了。
  咦,这故事的发展节奏不太对啊?
  远离政治中心什么的,难道他们是被放逐了?不不不不不,这怎么行呢?
  而这些人不知道的是,更加悲惨的以后还在等着他们呢,比方说他们千不愿万不愿地离开了咸阳之后才发现,此番去前线的可不止他们这些人,连带着学宫里亦是许多的学子同去。一路跟随大军的痕迹进入魏国境内之后,慢慢就有人以儒法搭配的形式留在了当地,开始战后的各项工作,一路走,人也一路越变越少,等到那帮子傻缺们终于到了大梁城下的时候,原本浩浩汤汤近百人的队伍,只剩下不到三十余人了。
  哎?说好的帮着治理魏国呢,为什么学宫里的学子们留了下来,他们却一路到了大梁城外?
  谨欢嫌弃地打量了来人几眼,用手指了指几个在学宫的熟脸,让他们过来之后随意指派了一个小兵去接待一下咸阳来使。至于说待客规格嘛,就按照没有规格来办好了。
  搞什么接风洗尘嘛,没得浪费,还不如大家一起吃顿好呢。
  第108章 大秦长寿
  从咸阳出发,而后大军汇合,再一路打到大梁城下,这一路上,王翦说是坐镇中军大帐,调兵遣将,但是实际上呢,王翦这回的任务大概就是一个吉祥物吧。
  嗯,代表着必胜的吉祥物。
  迄今为止所有的交锋,都是谨欢主导的。关键是她还是个特别喜欢亲自上阵的将军,一点都没有所谓的“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风度。可就是这个一直身先士卒,拼杀在第一线的公主殿下,彻彻底底地收服了军心,从上到下,无人不是心服口服。
  到现在,她一声令下,那真是无有不从的,可以说全军上下都是她的脑残米分也不为过。她这么吩咐下去,这批文官们的待遇可想而知。
  当然啦,也不是说虐待他们,怎么着也能算是自家人,吃饱穿暖什么的还是能保证的,至于说其他的嘛,那就别想了吧,行军打仗多艰苦啊,要什么自行车!
  大梁城坚壁清野,城高难攻,又因为早做准备,城里粮草充足,任凭秦军每日里如何叫阵都从不应答,就这么甘当缩头乌龟的跟秦军继续耗着。若是从前久久围困而不得下的话,谨欢少不得也要学一学历史上王贲攻打大梁时用的法子,引河渠之水来水淹大梁城了。只是现在倒是不必这么做了,有了龙阳这个内应领着一干的秦国探子在里谋划,而今的秦军就这么驻扎在大梁城外,震慑魏军的同时,也等着龙阳君接下来的消息。
  他们此次一路打过来,沿路上对于百姓,虽不说是秋毫无犯,但也能勉强称得上一句相安无事了。
  谨欢是看着寇仲打天下的,最明白民心二字的好处。便如同当年慈航静斋说“得和氏璧者得天下一样”一样,谨欢也让人放出了双龙已经吸收了和氏璧,身玺合一,受命于天的消息,此举可谓是打了李世民和慈航静斋一个措手不及。而百姓们,除了少部分有见识的,剩下的还没怎么样呢,就被“受命于天”四个字给糊弄住了。再加上寇仲出身市井,虽说一身的草莽气息谨欢教了好久都没能完全改掉,可是再没有人比他更了解百姓的心理了。
  故而一路征战到最后,寇仲能赢,不止因为他最强大,宇文阀和宋阀暗地里与双龙结盟,也因为他是所有起义军中最得民心的一支。想想也能知道,像四大门阀那样的家族,李世民纵能礼贤下士,他的礼也是对着有能力的人,可是寇仲呢,他是真心地关怀着那些和他当年一样,在乱世之中挣扎着的普通人。不管他的身份如何变化,在他的内心深处,始终是有一个角落属于当年扬州街头那个想吃贞嫂菜包子的少年。
  而七国之中,大秦独处西边,六国中未曾与秦人打过交道者,便常常谎称秦人是青面獠牙的昂藏大汉,稍有不顺,便要将人打骂至死的那种。
  可是谨欢率领的秦军,让他们认识到了一个和他们印象之中完全不一样的秦人。
  他们个子高,嗓门大,高兴起来还经常唱那些荒腔走板的歌曲,明明和他们温柔的曲子比起来一点都不好听,甚至于连词他们也都听不太懂,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远远听到的时候,心中都会生出一种激荡之感来。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年头最讲究个真情实感,魏国的百姓们听到的秦军这奇奇怪怪的歌声,心中的戒备也放下了不少。哦,原来秦军也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可怕嘛,听,他们唱歌还这么难听呢,感情真挚有什么用,嗓子粗粝的跟个破锣似的,真是白白糟践了这样的好歌。
  谨欢可不知道没事拉个歌还有这样的好处,要知道她当时就是一时间脑子一抽,想起来自己当年军训的时候的事儿了。
  什么“要你唱你就唱,扭扭捏捏不像样,象什么?象绵羊,咩——”,还有“一二三四五,我们等得好辛苦,一二三四五六七,我们等着好着急”之类的。她一时间脑洞开了没刹住教,就这么号召起了安营扎寨好了,正准备吃饭的众人拉起了歌。
  现在可不像日后,唱什么《团结就是力量》,现在的歌词,可有意境了,而这之中,唱得最多的就是《无衣》。当然了,也有唱《蒹葭》的,不过谨欢觉得这太考验个人承受能力了,为了避免大家别愣生生吐出来,《蒹葭》这个选项还是禁止吧。
  除了没事拉拉歌无意中就拉到了一点好感之外,谨欢还是让人做了正经事的。比方说他们攻下一地之后绝不扰民,谨欢更是定下了极其严厉的军规,但凡有扰民,抢劫,奸/淫/妇女者,一概杀无赦。
  这么多兵士,就算秦国法令再严苛,也有免不了有些个心思不正的。此番是谨欢第一次领兵,众人中有心悦诚服的,自然也少不了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可是那些触及了她所定下的军规的兵士,无一例外,尽皆被她枭首示众。
  她要的,是一支令行禁止的正规军,而不是这种掺杂了沙子的杂牌军。眼见着谨欢当真下手如此狠绝,众人心中凛然,暗怕之余,对谨欢也是越发信服了。原本就服她的对她更是崇拜,原本不服气的也都暗自警醒,这位是个真真正正说一不二的,惹不得。
  也正因为,之后秦军一路之上都再没有过侵犯百姓的行为。只是百姓不能动,为富不仁的富户们和鱼肉百姓的贪官污吏还是可以动的呀。
  谨欢活学活用当年寇仲的招数,每到一地,先抄了这些恶人的家,再依照秦法一一定刑。至于搜刮而来的金银粮食,除开用作秦军的口粮和将士们的奖励,尽数都分发给了沿途的百姓,所以在咸阳的来人开始后续的工作之时都十分惊讶。
  概因当地百姓们有心反抗的,十不足一,余者似乎都对此地即将属于秦国一事接受良好,更有甚者,还欢欣雀跃地主动来问,若是他们成了秦国人,那么那什么研究所中研发出来的各种有利于农耕的工具,比方说那用来浇灌的水车。是否也会分派给他们使用,咸阳那边会不会有司掌农事的人来教导他们种田呢?
  从前的学子,而今的官员们心中可谓是掀起了滔天巨浪,咦,这么好说话,莫不是背后还酝酿着什么惊天的大阴谋不成?只是在打听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众人心中又变得安定了起来。
  哦,原来是公主殿下的功劳啊,那么倒是不显得多么惊奇了。想来也是,公主殿下这样有大智慧的人,不过区区一个东郡罢了,这些百姓们在见到公主殿下之后,自然会被折服的。
  没有错,就是东郡。在这群地地道道的脑残米分看来,谨欢拿下大梁,魏国破国那都是必然之事,什么魏国,日后不过是秦国的东郡罢了。
  什么,你说现在大梁城还没有破?呸,你懂什么,早晚的事情,急什么急,还是先写奏章回去为公主殿下表功要紧。
  先前他们还没有动身从咸阳出发的时候,朝堂上因为“赵晋”身份揭露一事而引起了轩然大波,若非如此,他们此次也不会多出那么多眼高于顶的同行之人。不过想想他们这些人到了大梁城外可能会有的遭遇,一路上生了不少闷气的众人心里又开心起来。
  呵呵呵,公主殿下是那么好怼的吗?她要是那么好怼,为什么天天拿儒家撕着玩儿的韩非从来都不敢撕她呢?要知道这一位可真是“只要嘴里糖不断,就敢撕天撕地撕空气”,就连法家自己人看到韩非都打怵,嘴炮太强,不敢惹啊。
  一群傻叉,等着去吃瘪去吧。
  幸灾乐祸完了之后,陆陆续续就有各种夸奖谨欢的奏折如雪花一般飞回了咸阳。
  嬴政看着这些奏折,那叫一个高兴啊。
  哈哈哈哈哈,这一个夸得好,做得好下回给你升个官。
  哦哦哦哦哦,那一个写得也很妙嘛,干得好也给你升个官。
  嬴政在心里爽过了之后,就把这些奏折都带到了朝堂之上,神情冷肃,面上好似毫不在意,实则心里的小人已经跳起了舞。
  “这是去了魏地的各位官员们写的奏折,众卿不妨看看。”
  奏折很多,内侍们依次分发下去,基本人人手上都有一本。嬴政端坐在王位之上,还不忘提点身边的扶苏,“扶苏,你看他们的表情变化,喜者,惧者,惊者,疑惑者,都要记清楚,知道吗?”
  分发下去的折子,全都是往死里夸赞谨欢的,可要说通篇都是空洞无物的溢美之词吧,还都不是。这里面详详细细地叙述了他们到了魏地之后的所见所闻,大军经过之时的所作所为,以及当地百姓对于秦军和秦国的看法。纵然各有侧重,但是有一个中心思想是贯穿全文,乃至于所有奏折的,那就是——
  “大王,公主此举大善,更是为我大秦立下大功啊!”甘罗一唱三叹,大声咏叹道。
  旁边的李斯暗自扼腕,倒霉催的,谁让他拿到的这份奏折比甘罗的厚一点呢,结果就多了这么一会儿工夫,就比这小子慢了一步,这可是拍大王马屁的最好机会啊!谁不知道要讨大王的欢心,不用死命地去夸奖大王,只需要往死里去夸奖公主殿下就好了啊!
  哼,算了,看在公主的面子上,不和这个小白脸计较!
  李斯同样跨出一步,深深鞠躬道:“若五国百姓都如魏地,待到平定天下之时,何愁我大秦不得民心呢,公主殿下此举,不仅功于当下,更是利在千秋啊,自此之后,我大秦美名当可传于……”
  要不说甘罗的脸皮还是没有李斯的厚呢,瞧瞧这老小子洋洋洒洒,口绽莲花,这一通歌颂的,就差把谨欢给拱到圣人的位置上去了。
  王座旁边的扶苏暗暗地拉了拉亲爹的袍袖,“父王,我怎么觉得李大人说得有点……”这架子好像架的太高了啊?
  听得正高兴的嬴政突然惊醒了过来,也是哦,李斯怎么说了这么多好话,难不成这老小子别有所图?想到这里,嬴政看向李斯的眼神登时就变得不善起来。
  说得口干舌燥还不愿意停下的李斯立刻就觉得后脊梁发冷,哎,他说错话了吗?
  第109章 大秦长寿
  李斯说错话了吗?当然没有啊!作为一个合格的宠臣,李斯说话的水准,那是绝对不用怀疑的,只是这厮谄媚的态度让嬴政巨巨心里又不爽了而已。
  那是我姐,我亲姐,寡人的!不用你这么献殷勤!
  不过嬴政很快就意识到了自己不过是一时之间想歪了,想想李斯对韩非那殷勤小意的德行,切,嬴政都不稀得笑的。
  有甘罗和李斯带了头,剩下的那些完全忠于嬴政又或者是自己佩服谨欢的纷纷发言,表示大王一定要好好嘉奖公主啊,公主多么劳苦功高啊巴拉巴拉之类的,反正嬴政是越听越得意。
  至于说那些被赶走一批如今在朝堂之上彻底沦为弱势群体的反对派?这一份份内容翔实的奏折也足以让他们老老实实地闭嘴,要他们夸奖谨欢,那比杀了他们还难,但是让他们借此继续抨击谨欢的话?
  这他么更难啊!
  怎么抨击,拿什么点抨击,还用女子这个身份不成?可是除了这一点之外,谨欢身上根本就找不到可以被抨击的点啊!
  哦,还是有的,终于有脑子还能转的人想出来了。
  他义正辞严,一脸的义愤填膺,愤慨道:“大王,公主此举意在收买人心,此乃不臣之心啊!宣太后之例尚在眼前,大王,您可万万不能被迷惑啊!”
  “啪啪”,两声清脆的声音同时传来,嬴政和扶苏脸色俱都黑如锅底,父子二人也同时扔掉了手上的东西。
  不待嬴政发力,扶苏又主动开怼了。而且这孩子跟喜欢长篇大论的韩非还有点不同,他汲取了韩非和甘罗以及谨欢的多家之长,当然了,最重要的还是嬴政。
  “吾倒是不知,徐大人竟这般一心为国。”扶苏只这一句,便可以说是诛心之言。一句杀敌,莫外如是。堂下跪着的徐大人立时脸色苍白,两股战战,汗透重衣。
  作为这个国家如果不出意外,那么应该是板上钉钉的继承人,对一个大臣说出这般质疑的话,这代表着什么?若不是此刻还在朝堂之上,这位徐大人只怕两眼一翻,就要晕死过去了。
  众人暗暗打量着上方站着的小小少年。
  秦王室崇水德,尚黑,就算谨欢私下里总是打着他年纪小的名号让扶苏多穿一些嫩一点的颜色,可是在这朝堂之上,扶苏还是和嬴政一下,一身玄衣,越发衬得扶苏肤色白皙,青葱玉立,面容俊美。
  只是面无表情,你无法看出来他此刻到底是喜是怒,唯有从彷佛深邃不见底的双眸之中,才能窥探到一丝事实的真相。在这一瞬间,所有人心里都生出了一种明悟来。
  一直以来,他们都认为扶苏公子不似大王,然而直至此刻,他们才赫然发现,这个对他们而言完全陌生的,冷然的,如高山寒冰不可亲近的公子,的的确确是大王的亲生子,纵容貌不那么肖似,然而脾气秉性,与嬴政完完全全是如出一辙。
  他可以礼贤下士,可以温柔可亲,可以小小年纪就成为众人心中翘首以盼的温和明主。
  他也可以冷酷无情,利言伤人,成为下一个接班的大魔王。
  朝堂之上立刻便呈现出了两极分化之势,一部分人欢欣鼓舞,雀跃之情可说是溢于言表。而另一部分人沉默不语,垂头丧气,颇有种如丧考妣之感。
  嬴政高高在下,看着百官的众生百态,冷笑了几声,领着扶苏,拂袖而去。
  见到嬴政这般举动,先前喜者越喜,而悲者越悲,眼见前途无望,甚至有一两个心理承受力差一点的,当堂痛哭起来,哪里还顾得上半分的所谓士大夫气度。
  甘罗和李斯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几分了然。所谓狗急跳墙,不得不防,大王和公子之举,必定会令某些人心生不满,而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会做出什么,就不可预料了。只是再不可预料,只要他们还在,这些事情就必须在可以预料的范围之内。反正大不了,直接杀了便是,起了叛国之心的人,如何留的呢。
  而这些所谓的有才之人,在他们眼中看来,和地里的韭菜也差不多,割掉一茬子,总会有下一茬子长出来的。当然了,他们两个高高在上的上层阶级是怎么知道韭菜这种东西的,这个过程就比较清奇了。
  所谓“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平民无故不食珍”,一般来说吧,像李斯他们这个级别的,是不会吃猪肉的。除开其他原因,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时候的猪,是没有阉过的。这年头啊,不阉割的动物本就长得慢,尤其猪,不阉了的话,不仅长肉慢,就连肉本身都会带上一股子腥臊之味,所以上层阶级一般是不会主动吃猪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