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节
  “我还不知道为何要那般说,你们不是微服私访的吗?为什么要去什么司空山拜佛?说话为什么要避着翠微?”待翠微出了房间之后,沈琅一连串的发问。
  “不要多问,跟你说了太多你也记不住。” 月奴随口解释道。
  沈琅一想到自己那个记性,之前能够记住要去拜佛,已经是极限了,也就不再多问了。
  夜幕降临,屋外不闻丝毫人声,偶尔传来一两声狗吠。
  叶信芳悄悄的从床上坐了起来,动作轻柔的穿上衣服,尽量不发出响动。
  “你去哪?”宋修之就在隔壁床上。
  本有多余的客房,但宋修之天生胆子小,初来乍到心中害怕,非要跟叶信芳一起住。
  “你怎么醒了?”叶信芳不解的问道。
  “我认床,睡得不舒服。”宋修之弱弱的说道。
  “真是个大少爷,没什么事,你接着睡吧。”黑暗中叶信芳看不清楚宋修之的表情,但已经能够想到小孩子此刻的模样,一定是抱着被子在床上缩成一团。
  “你去小解吗?我也要。”宋修之也跟着起身穿起衣服来。
  “嘘,小声点,我不小解,出门看热闹。”叶信芳低声说道。
  宋修之也顾不得天气寒冷,直接披起衣服就往叶信芳那边摸过去,最终两人碰到了一起。
  “我先带你去小解,动作轻点。”叶信芳拉着宋修之往外面走,宋修之这个事儿妈洁癖精,因为受不了夜壶的味道,所以夜壶都被逼着放在门外。
  叶信芳飞快的开门,伸手将门口的夜壶拿了进来,听到夜壶晃荡的响动声,黑暗里宋修之脸上露出了十分嫌弃的表情。
  “大少爷,还等着我给你端夜壶不成?”叶信芳没好气的问道。
  宋修之不情不愿的接过夜壶,说道:“好脏。”
  “脏就洗手,那边留着水。”叶信芳已经被逼着伺候出心得来,房间的角落里永远放着一盆清水。
  叶信芳半天都没有听到水声,知道这位大少爷又犯了老毛病,立马“嘘嘘”的吹起了口哨。
  不多时,便听见了汩汩的水流声。
  叶信芳听着声音差不多了,伸手接过夜壶,小心翼翼的放在门外。
  “洗手。”宋修之提醒道。
  叶信芳叹了口气,只觉得自己天生是当仆人的命,不情不愿的拉着他往墙角走去。
  “好冷!”宋修之打了个哆嗦,手伸进凉水里,感觉就像是掉进了冰窟里一般。
  叶信芳直接从怀中掏出一块帕子,说道:“擦手。”
  宋修之接过帕子,只觉得手冻得都没知觉了,说道:“我看不清楚,叶哥你送我回床上吧。”
  “回了床上不要再吵了,赶紧睡觉。”叶信芳说道。
  黑暗中宋修之点了点头,忽然想到他看不见,这才应了一声。
  “你还要出去吗?”宋修之不情愿的问道。
  “等你睡了我就出去,高手对决,难得一遇。”叶信芳兴奋的说道。
  “你别去了吧,天气那么冷,万一着凉了就不好了。”宋修之一本正经的劝道。
  “说来说去,还不是因为你一个人害怕。”叶信芳心中有些焦急,此时已经临近三更了,要是错过了二人比试可怎么办。
  任平生之前扔了三根筷子,明眼人便知这是夜半三更之意。
  叶信芳忽然听见屋外传来细碎的声响,心中更加焦急了,猜测着应该就是月奴要出门了。
  “修之,你睡着了吗?”叶信芳轻声问道。
  “没有。”宋修之的声音比叶信芳高了不少。
  “你一个人,不害怕吧?”叶信芳问道。
  “害怕。”宋修之丝毫不给面子。
  “老月好像出去了,你看……”
  宋修之冷哼了一声,说道:“那不是月大人,脚步那么重,一定是沈琅,月大人的脚步跟猫一样无声无息,且外面那么黑,你就算去了,也看不到什么的。”
  叶信芳想起刚才看见的漆黑天空,一时沉默了起来。
  第129章 山路
  第二日一早, 叶信芳起床洗漱之后, 便见月奴一个人端坐在餐桌旁,而一身亮色衣衫的翠微站在一旁, 从食盒中拿出一碟碟的小食。
  叶信芳看见那些吃食,花样繁多, 都用精致的碟碗装着, 而一旁随意放着用油纸包着的几根油条, 和几个咸蛋, 两相对比, 显得格外的寒酸。
  油条咸蛋,叶信芳记得这是月奴喜好买的早餐。
  “这些是冯府送来的早膳吗?”叶信芳笑着问道。
  月奴没有说话,而翠微转头看向叶信芳,脸带微笑答道:“都是冯府管家命人送来的, 备了许多种类,说是怕沈少爷吃不惯。”
  叶信芳见到翠微头上斜斜的插着一根镶翠的簪子, 似乎是昨日送来的那套首饰中的一样,又看着一旁目不斜视的月奴, 心中暗道果真是女为悦己者容。
  “你还能出门买早餐, 昨夜胜了吗?”叶信芳也坐了下来。
  月奴转过头来, 看了他一眼,说道:“任平生是个高手,昨夜未曾分出胜负。”
  “你不是什么三大高手之一吗?怎么连个普通的江湖侠客都打不过吗?”叶信芳调侃道。
  翠微布菜的手微微停顿了一下,复又恢复了寻常模样。
  “他可不是普通的江湖侠客。”月奴转头看向门口,问道:“小宋呢?”
  “还在洗漱呢, 他向来很慢,沈琅呢?难道还没有起床吗?你不催着他打拳吗?”叶信芳有些奇怪,往常总是跟月奴一同起来的沈琅,今早怎么没有见到他的身影。
  月奴闻言皱了皱眉,说道:“昨夜他偷偷跟着我跑出去,见了风着凉,如今正躺在床上爬不起身。”
  “真是个脆弱的公子哥啊。”叶信芳感叹道,心中倒是觉得宋修之昨夜说的不错,如沈琅这般,热闹有没有看到不得而知,自己倒是惹了一身风寒。
  “要给他请大夫吗?”叶信芳问道。
  月奴摇了摇头,说道:“这点小病,让他自己熬一熬,药吃多了不好。”
  不多时,宋修之终于磨蹭好了,院子里没有冯府的下人,几人也不用做样子给别人看,直接坐在一起吃了起来。
  叶信芳夹起一只小笼包,蘸醋,因为是用特制的食盒送过来的,此时上面还冒着热气,汁水浓郁,肉馅鲜嫩,显然用的是上等的食材,厨房里应该下了一番功夫,他已经很久没有尝过这样地道的徽派美食了,不禁为沈琅可惜,错过了这般美味的早饭。
  早餐种类繁多,除了小笼包,还有肉糜粥、小馄饨、花卷、烧麦、煎饺、糯米鸡……
  叶信芳暗觉,只有跟着沈琅才能吃到这么丰盛的早饭,翠微却没有动这些明显做的精细的食物,而是隔着油纸拿起油条,又从切好的咸蛋中拿筷子挑出蛋黄来,小心翼翼将蛋黄塞进油条中,哪怕是最粗糙的吃食,也能吃出十分精致的感觉。
  这油条显然是路边摊上现炸的,扑鼻便是厚重的油味,即便如此,翠微脸上也一点不见嫌弃之色。
  “别吃这个。”月奴伸手按住了翠微拿着油条的那只手。
  翠微朝他笑了笑,脸上丝毫没有为难之色,说道:“郎君买的早餐,妾喜欢吃。”
  女子神情带着满足,似乎这样最寻常不过的事情,已经是人间极致的幸福一般,月奴见她如此,心下微微一涩,到底没有再说什么话。
  “我会对你负责的。”我也会送你一个光明的未来,月奴在心中补充道,他的记性一向很好,终于知道翠微是谁,又有过怎样的过往。
  翠微脸上笑容更盛。
  叶信芳没想到吃个早饭也能塞一碗狗粮,化悲愤为食欲,又夹了两个羊肉包子,宋修之看了他一眼,问道:“叶哥,你不是说要少吃点吗?”
  叶信芳的筷子抖了抖,刚刚夹起的一个烧麦险些掉了下去,闻言心下一颤,想起减肥大计,忍痛将那个烧麦筷尖一转,送进了宋修之的碗里。
  “多吃点,你长身体呢。”叶信芳看着碗里的羊肉包子,犹豫着要不要都给宋修之。
  不等他犹豫,宋修之就帮他做了决定,小少年气鼓鼓的说道:“我不吃,你的筷子沾过口水了。”
  叶信芳顿时没有一点心理负担,又美滋滋的将那个烧麦原模原样的夹了回来。
  “你还真是能吃啊。”宋修之一脸的嫌弃。
  叶信芳指了指月奴,此时月奴面前的一盘煎饺已经空了,而月奴那个样子,丝毫不像是吃饱了,煎饺刚空,翠微似是生怕他吃不饱一般,又将米糕移到了月奴跟前,还细心的为他盛了一碗粥,怕他噎着。
  这般场景,另外一个暗卫只当没有看见,默默的吃着早点,筷子伸得飞快。
  月奴的胃就像是一个黑洞一般,最终大多数的早点都扫进了月奴的腹中,只留下一碗肉糜粥,等着端给沈琅吃。
  叶信芳摸着微起的肚子瘫软在椅子上,他心中暗暗发誓,再也不能吃这么多了,一定要减肥。
  月奴起身端起那碗粥,往沈琅房间走去,叶信芳小心翼翼的打量着他,心中奇怪月奴吃那么多,为何一点都不难受,他也想不明白,这么瘦弱的身板,怎么就能吃下那么多。
  沈琅这一病就是三天,期间冯家人也来探望过,送了一些药材表示心意。
  等到他起色好一些,便要准备着出发了,从安庆府去天柱山,要花费大半天的功夫,而要抵达司空山,冯府的人说要两三天才够。
  安庆多山区,道路崎岖,虽有官道通行下设的各县,但道路大多狭窄,且九曲十八弯,十分危险,偶有错步,可能就是悬崖峭壁,都说蜀道难,皖地山区道路也好不到哪里去。
  冯冀德脸上满是不情愿,能在府城中作威作福,恐怕也没人愿意爬到深山野林之中来,冯秦怕他们出了意外,还派遣了一位文书和四个衙差。
  真指望冯冀德带路,恐怕走到地老天荒都到不了,而冯秦也是考虑到这一点,才另排了一个文书来作为向导,而衙差们一身皂服,足够唬住普通小民了。
  山路崎岖真的不是随便说说的,马车走得缓慢不说,道路还极为颠簸,叶信芳只觉得五脏六腑都要震得错位了,沈琅病好不久,身子还有些发虚,此时脸色惨白着,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
  对比下来,冯冀德的样子还好一些,似乎是走过这样的山路,此时还有心嘲笑沈琅不中用。
  “停车,停车!”
  谁也没有想到,最先受不了的人是宋修之,小少年之前缩在角落里咬紧牙关,叶信芳还只当他能够承受。
  没想到宋修之叫停马车之后,直接从车上跳了下去,往路边走了几步,看到的不是他以为的矮坝,而是下方弥漫着云雾似乎深不见底一般的山崖,小少年脚底发软着狠狠往后退了几步,自觉安全之后,直接身子右转吐了一地。
  本想拍拍他的叶信芳暗自庆幸着,还好此时自己离他还有两步路,真要弄脏了鞋子,宋修之恐怕都不愿意和他坐一辆马车了。
  而宋修之此时看着自己鞋子上,因为呕吐溅到的几点脏污,心中难受的要命,这一难受,一阵恶心感再次翻涌上来,又是一阵呕吐。
  叶信芳都觉得不忍心开他此刻的表情了,直接从马车上宋修之的行礼中,掏出一双之前预备的干净鞋子。
  因是长途出行,大家都多带了一双鞋子,而宋修之带了三双新鞋,他个头不大,行礼倒是几人中最多的,其次就是沈琅了,他的行礼在通州城外减了一次,经过茶棚之事后又减了一次,如今只比叶信芳多一点。
  而冯冀德,临行之前,他娘倒是给他准备了不少东西,但冯秦似乎狠下心来要收拾不孝子,行礼中的大部分都被他挑拣下去,原本预备随行的婢女也被扯下了马车。
  他们的马车停了下来,前面的车也跟着停了,那名叫冯四禾的文书见宋修之十分难受的模样,开口说道:“这里山路不比京城的官道,一直是这般难走,小少爷习惯了就好。”
  这人是冯秦的族亲,说起来冯冀德也该称呼一声四叔。
  与叶信芳和月奴一个长随身份、一个护卫身份不同,宋修之年纪不大,一声书生气,看着实在不像小厮书童之流,小少年对着冯府众人的身份是沈琅的小表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