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节
  林晗:“……”
  她在看到这个标题的时候差点一口汤喷出来,她都约了这么久了今天才报道,难道是看不起她吗?
  看了一下内容,着重的写了他们两个人的关系有多暧昧,并且还暗示林晗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她的过去一点都不单纯。
  这个过去还是按照时间线来写的,最开始是写的楚峥,说林晗从小就喜欢楚峥,并且楚家和林家曾经多次暗示要联姻,结果因为一个女人出现而导致这件事黄了。
  所以林晗一直怀恨在心,前段时间拍卖会的时候还和楚峥抬抢东西,不过并没有抢过楚峥。
  后来林晗还曾经去过一个有特殊服务的会所,带走了一个男人,自此之后就再也没有去过了。
  林晗还和影帝季星帆有一腿,可能是因为林晗是季星帆老板的关系,多次和季星帆出入各种活动,举止看起来有些亲密。
  然后就是无怨无悔对林晗好的姜和,就算是这样对林晗,林晗也不为所动,一直对姜和不冷不热,让姜和受尽痛苦。
  文笔不错,写得好像那个人就住在林晗家里一样绘声绘色,并且不断的暗示姜和是个舔狗。
  这文章里写的林晗完全就是一个小肚鸡肠的没脑子的女人。
  林晗看完了报纸把报纸叠起来放在了一边,然后拿出手机来刷刷微博。
  她差点就信了,原来自己在这段时间里玩弄过那么多男人,她自己都不知道。
  她把馄饨都吃完了之后,还顺便吃了根油条,把豆浆也喝了,和刘叔说道,“刘叔,我去上班了。”
  给苏念安准备的吃的保镖以及进来帮她拿好了,刘叔对着她露出了一个笑容,对她说道,“好的,路上小心。”
  ……刘叔,你这我家孩子终于长大了的笑容是怎么回事。
  林晗怀着复杂的心情,上班去了。
  微博上炸了,今天早上一大早起来就有一个专门爆八卦料的大号爆出了这些消息。
  因为涉及的优秀男人就有三个,所以大家到处跑着去吃瓜。
  林晗因为上次在微博上出名就是有人来爆料她,所以除了那些女友粉,她的粉丝都十分的淡定,甚至还有人羡慕了林晗。
  [看看和人家传绯闻的都是些什么样的男人,都是我得不到的。]
  [本来我只是在吃瓜而已,不知道为什么看到楼上我酸了。]
  [放屁!我哥哥根本不会看上这样的女人,她@##¥%%……]
  就算是有人在吃瓜,但是因为自己的偶像被捆绑,所以不少人都炸了。
  苏念安一大早在公司看这个的时候,已经拿出笔记本把这个人的微博名抄下来了,这个八卦号背后是有公司的,她顺便把公司也给抄了下来。
  她每天早上也就比林晗早到公司一会,所以在片刻之后,林晗也到了。
  在林曜走了之后,林晗管理公司的方式还是和林曜一样,所以没有人敢公开议论,也没人敢多看她一眼。
  他们公司福利是真的很好,大家不太舍得自己被开了。
  “早啊。”
  林晗把给苏念安的早餐放在她的面前,苏念安已经把那个公司的名字给推到了林晗面前说道,“这是造谣的那个微博的公司。”
  林晗拿起来看了一眼,就是一个传媒公司,她点点头说道,“知道了。”
  她也拿出了一张报纸,这张报纸就是这个八卦的首发人,林晗觉得十有**应该是昨天晚上那个人,不过那个人这么讨厌姜和为什么不说姜和打人的事情,写出来顺便报警岂不是更妙。
  她说道,“昨天晚上有个记者跟着我,被姜和给打了,今天就发了这个东西出来。”
  苏念安:“嗯。”
  她已经打开餐盒开始吃了起来,她说道,“那姜先生没事吧?”
  “没事。”
  虽然今天的天气十分晴朗,但是风吹起来还是有些冷的,林晗淡淡的说道,“天凉了,让这两个公司破产吧。”
  她今天穿着黑色的大衣,在进来坐下来的时候都暂时还没脱下来,这让她看起来十分有气势。
  苏念安放下了自己的勺子,推了推自己的眼镜,“我马上去办。”
  昨天那个记者并不是不想去报警,而是他左思右想决定还是写完了稿子之后就去找监控。
  但是在他把稿子发给主编之后,再去那个大厦调监控的时候,发现了监控不见了。
  他说自己有东西丢了,并且还给钱通融了,那个保安才同意让他看那段监控。
  但是很神奇的是,那段监控之前的监控还在,之后的也在,就是那一段没有了。
  这真的是让他着急,早知道他就不要写完了再去,他应该被打了之后就去,有些懊悔的记者顺便去医院检查了一下,医生表示就是皮外伤。
  他看到淤青的地方就是他受伤的地方,人也没什么大碍。
  他还去警察局咨询了一下,没有任何证据能不能报案,姜和曾经没有劣迹,但是他在圈内评价可是不怎么好,所以思来想去他还是决定算了。
  真的是让人憋屈。
  这种被人打了无处报复的感觉,让他回去又修改了自己的稿子,他准备今天开始就去蹲守姜和,姜和的脾气那么爆炸,绝对还会对他动手的。
  姜和今天还是带着狗来上班,已经半年了,奶茶已经长大了不少,因为长得胖,所以就算是尴尬期的奶茶也长得十分的可爱。
  但是很少有人敢摸姜和的狗,主要是他们老板就长了一张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脸,谁敢没事姜和面前晃荡。
  并且他的狗很听话,基本上对身边出现的人不怎么感兴趣,除了偶尔自己会出来转两圈,基本上就是在姜和身边睡觉。
  姜和一大早过来,他的助理就在电梯口等他,并且把报纸递给他看。
  今天是正常上班的日子,所以姜和穿得十分正式,他一目十行的看完了那份报纸,递给了自己的助理说道,“还有吗?”
  作为姜和的助理,要很能干并且蠢问题很少才可以,虽然姜和的话不多,但是他的眼神在看向人的时候,经常让人怀疑自己是不是太蠢了居然能问出这样的问题。
  总之是一个让人能感觉到压迫感的男人。
  不过只要是林晗出现的那天,姜和整个人都会变得轻松很多,在这个时候和他说话都让人觉得这好像是个温柔的男人。
  当然这一切都是错觉,肖景早就看透了。
  就算是姜和对着林晗再温柔,也不是对着他温柔,事情还是一样的不能出错。
  肖景说道,“微博上还有一个传媒公司。”
  “查查那两个公司的投资人,造纸厂之类的,处理一下。”他淡淡的说道,并且把那个报纸整齐的叠好了放在肖景的手里。
  肖景点点头说道,“我知道了。”
  姜和是一个办事十分雷厉风行的人,因为钱多人又不傻,学做生意也很有一套,所以完全看不出来他是半路出家来开公司的。
  不过嘛,他今天就要先处理一下这两家公司的问题了。
  在报社里,大家差点就开香槟庆祝了,他们公司的报纸可是很久没有卖出那么多了,为了赚外快的关系,所以他们现在顺便在做自媒体,都是老板一个人拉的投资。
  反正两个公司的就是在同一个老板手下。
  这次报纸和微博都同时获得了大量的关注,甚至在点击量过十万的时候,总编辑就已经给大家点了奶茶庆祝过了。
  而作为这次的主角那个昨天晚上写了稿子的记者却不在,他出去蹲点去了。
  主编拿着自己的奶茶和大家聊天的时候说道,“我早就说过了,有他的毅力,有什么事情是干不成的?”
  那个男人有些偏执,和公司里的大部分人都相处不好,并且为了自己想要得到的料,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他曾经就经常和人发生冲突,不过他只是一个小人物,除了公司里的人并没有人注意到。
  他不喜欢和公司里的人交流,所以大家都不是特别喜欢他。
  不过这次他立功了,所以主编就使劲的夸他,他们也都附和着主编的夸奖,反正夸一夸也不要钱,这次可是所有人都有奖金拿,没准还要开庆功宴。
  今天已经是第二天了,那篇文章的点击可是越来越高了,他们在微博上本来就已经不是小号了,就算是以后被林晗告了,那也无所谓,赔哦一点小钱而已,多接两个就回来了,现在可是有粉丝就有钱的时代。
  忽然他们的电话响了,主编正在说得唾沫横飞的时候,接起了电话说道,“喂?”
  对面的人在说些什么,这些员工都听不到,只能看到主编的眉头皱了起来,脸色也越来越难看,他说道,“我知道了,我现在就过来。”
  说完了之后,他把电话一挂,然后拿起外套急匆匆的就走了出去。
  刚刚还夸他能干,怎么转眼之间就被警察局抓了。
  第64章 完蛋
  报社主编急匆匆的跑到警察局的时候,发现他们的八卦主角之一姜和就坐在这里,他对面就是坐着他们的功臣。
  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是报社主编还是第一时间就维护了自己这边的人。
  他说道,“这是怎么回事?有人打记者吗?”
  这个记者叫周城,他的套路主编是知道的,无非就是喜欢去挑衅人家从而拍出自己想要的效果,他一直坚信的就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料是他拍不到的。
  警察看了他一眼说道,“并不是,这位记者把人家的车给碰了,要赔钱,但是他没有钱。”
  主编:“……”
  他深呼吸了一口,为什么能把人家的车给碰了,他看了一眼坐在周城对面的人,说真的就他们这种八卦小报纸是请不起姜和的。
  姜和很少接受采访,他就这样闲神定气的坐在凳子上,那表情就是对他漠不关心的样子,主编问周城说道,“他开的什么车?”
  周城的表情也是一言难尽,他说道,“宾利。”
  主编:“……”
  为什么周城要叫他来,这种事情自己解决不就行了?还有为什么会在警察局里,不应该在交警那里吗。
  其实周城这次还是去蹲守姜和了,他比上次更嚣张,就怕姜和不动手,所以他说了很多话来挑衅姜和。
  今天姜和穿着一套西装,让他看起来斯文又英俊,但是只有周城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周城说道,“你以为你上次打了我就能给林晗出头了?有本事你再来打我啊!你除了打人还会干什么?”
  姜和甚至都没有看他,让他觉得火忽然就上头了,他接着跟了上去,恨不得把自己怼在姜和身上,这次他有别的录影笔,姜和只要不把他脱光,就一定会被录音。
  但是一直没有姜和的声音。
  他最怕的就是这种不为所动的人,他接着说道,“你说话啊,这次你是不是不敢打我了,你还抢了我的相机,你这个小偷!”
  姜和的车就停在前面,他这么反反复复的说了好几遍,眼看姜和就要走了他也着急了起来。
  这个报道最好乘热打铁,就在这两天不爆出来的话,到时候热度过去了,他们自己热搜一撤,可就没人关注了。
  姜和上了车,他猛的扑到了人家的引擎盖上说道,“你就是不敢打我!你怂了!”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脖子上挂着一个相机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他把人家的车给刮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