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节
  沈谷仓一点也不想要这样的羡慕,可是他还是只能哭唧唧地说:“喜欢, 谢谢华香姑。”
  接下来谢华香再拿出来一条红色的毛线围巾和一双毛线手套,这是送给许秀莲的, 许秀莲都惊呆了:“我, 我也有?”
  “怎么没有呢,都有!去年多亏了你帮忙我做了那么多的零食,辛苦你了,这是你应该得的。”
  同时女人,谢华香看得出来许秀莲每次看到她带着围巾手套的时候,眼中都会闪着羡慕的光,但她也知道, 就算有钱,许秀莲也绝对不会给自己买的,她宁愿给儿子买东西,或者攒着留给儿子将来娶媳妇什么的,总之对于她们这种具有传统美德的女性来说,给自己花钱,就好像罪大恶极似的。
  既然要送礼物,当然就要送对方最想要而且是舍不得买的,这样才能送到别人的心坎上。
  至于张建民,那可是谢华香将来的妹婿,肯定是不能亏待的,知道他这人爱学习,人又聪明,不能继续上学是他人生中的一大遗憾,所以谢华香特地去书店给他买了好多书带回来。
  这个年代其实能找到的文学性的书籍并不多,谢华香费尽了心思,也只找到了几本诸如《火红的战旗》、《钢铁巨人》、《海陆军站队》,以及《塞上烽烟》、《夜渡》等等红色经典文学,当然也少不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整整影响了一代人的巨著。
  张建民这孩子也怪可怜的,正是最活泼好动的年纪,却只能每天都被关在山里干活,连说话的人都没多几个,现在只希望这些书能陪伴他度过这寂寞深长的山中岁月了。
  所有人都得到了自己喜欢的礼物,都欢天喜地的,当然除了沈谷仓之外,沈庭生目光热切地看着谢华香,眼中写满了欣赏和爱慕,原来自己喜欢的女人不仅做菜的手艺高超,还这么细心体贴。
  要说买礼物,他可能也做得到给每个人都买,也绝对舍得花这个钱,可要每个人都能买到对方的心坎上,那就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了,最起码要一直都细心观察,仔细体会别人的心情,才能买到这么贴心的礼物。
  他这一辈子能找到这么好的一个女人相伴在身边,实在是太幸运了。
  至于他自己有没有礼物什么的,根本就不重要。
  王卫青显摆完了自己的解放鞋,再一看沈庭生的时候,忍不住就起了满身的鸡皮疙瘩,真是的,用得着这样嘛!他搓了搓起了鸡皮疙瘩的手臂,说:“咦,嫂子,我们全部人都有礼物,怎么就没有庭生哥的呢!”
  沈丽华说:“我哥也一起去的,哪用得着给他带礼物啊!”
  沈庭生点点头,妹子说得有道理。
  谢华香笑了一下,拿出一包龙须糖,丢给一直闷闷不乐,连强颜欢笑都做不出来的沈谷仓:“好啦,知道你学习辛苦了,再给你一包糖补偿一下吧,不过学习还是要好好学的哦!”
  沈谷仓立刻就喜笑颜开起来,这回的道谢可算是真心诚意的了:“谢谢华香姑。”
  这小吃货,想要讨好他,一点好吃的就行了。
  时间也不早了,大伙儿拿了礼物陆续散去,谢华香看了沈庭生一眼,低声说:“待会来我房里一下。”
  恰好被还没走远的王卫青听到了,怪叫一声:“我听到了,听到了啊!”
  被沈庭生一脚踹远了:“滚!”
  “怎么了,有事吗?”沈庭生推门进来。
  “嗯,把门关上。”谢华香随口说。
  沈庭生的心狂跳起来,过年的这段时间虽然天天都能在一起,可是周围总是有别人,甚至连牵手这样的亲密举动都不敢有,难道她也跟自己一样,那份想要亲近的心情,压抑得实在是忍不住了?
  虽然答应了谢家父母不会对她做出什么不妥当的事情,但是陷在热恋中的青年,互相之间本来就有着强烈的吸引力,哪怕不能做什么,只要能稍微靠近一点都是好的啊!
  沈庭生立刻转身,把门紧紧地拴上,然后大跨步走到谢华香的面前,激动地说:“香香,我……”
  话没说完,就被谢华香打断了,只见她变戏法般地从身后拿出一件黑色的羊绒衫:“当当当当,你的礼物,快试试看合身不?”
  沈庭生楞了一下:“给我的?”
  谢华香笑眯眯地说:“是呀,之前失望了吧,在失望之下又得到礼物,是不是特别惊喜?”
  沈庭生接过羊绒衫,触感柔软,拿到手中立刻就能感受得到那份温暖,这个款式他见过,跟谢华香买给她爸妈的是一样的,可是他记得她当时分明说过,没有给他买的。
  这个调皮的家伙。
  “该不会是高兴傻了吧?”谢华香用手指头戳了戳他的肩膀,“赶紧的,试试呀!”
  “哎!”沈庭生有些慌乱地答应着,心里像是有一匹小马在不停地扑腾,有股说不出来什么样的感情呼之欲出。
  赶紧脱下身上的旧棉袄,谢华香看着他贴身穿着的补丁叠着补丁的破旧汗衫,心疼得不行:“县上的百货商店里有那种穿在里面的卫生衣,有机会我给你买两套换着穿。”
  沈庭生连忙说:“不用买那个,那是要票的,你爸妈给你的票你别乱花,留着给自己买衣裳。这次的羊绒衫,你自己也没买吧?”
  “我的衣裳多着呢,不差这一件的。”谢华香说着,帮忙沈庭生把羊绒衫给穿上了,至于要不要给他买卫生衣的问题,这是她自己的事,用不着征求他的意见。
  通过这次回去,谢华香敏锐地感觉到了某种变化,比起往年,好像物质的供应更丰富了些,而且免票供应的东西也更多了,这都说明了旧时代正在逐渐过去,新时代很快就要带来,到时候只要有钱,就能买到想要的东西了,而钱这东西,目前看来他们应该是不会怎么缺的了。
  沈庭生穿好羊绒衫,有点拘束地扯了扯衣摆:“怎么样?”
  谢华香的尺码估计得很准,穿在他的身上大小刚刚好,肩宽腰细,很好地显示出他健美的身材,呃,就只是腿上的大棉裤碍眼了一点,不过不要紧,将来有钱了,换上轻薄软的羊绒裤,外面再穿上西装裤,那就很好看了。
  谢华香绕着沈庭生转了一圈,一脸赞赏地说:“好看,真好看,我庭生哥怎么会这么好看呢!”说到这里,她都忍不住想要搂着人亲上一口了。
  她是个随性的人,这么想着,也就这么做了,双手搂着沈庭生的脖子,踮起脚尖,在他的左边脸上“啪”地亲了一下,右边脸上又“啪”地亲了一下:“真是的,我这么喜欢你,怎么办呢!”
  沈庭生心中那头蹦跶个不停的小马立刻就变成了万马奔腾,激烈的情绪呼啸而来,双手捧起谢华香的脸蛋:“我也喜欢你,喜欢的都快要死了。”
  说完不管不顾地亲了下去,一手按着她的后脑勺,另一只手按着她的腰,狠狠地用力往自己的身上按,似乎想要把她嵌入自己的体内方才甘心。她的身体是他的良药,只有靠近了在靠近,才能稍微安抚他全身每一个躁动的细胞。
  爱人之间的亲吻,延续到地老天荒也不会厌倦。
  假期结束,很快又投入到忙碌的劳动中,程立坤来找沈庭生,一起跟沈大队长聊了大半天,终于成功说服了大队长,于是大队长又找来三个生产队的队长,好好商量了一番重新修整水利工程的事。
  这事刚提出来,社员们都不大乐意,去年辛辛苦苦地干了大半年,好不容易才完工了,现在你们拍一拍脑袋,又说要重修?说原来的有毛病,毛病在哪儿呢,他们看着都挺好的啊!
  虽然大队长用权威强迫着大伙儿干也可以,反正都是干一天活拿一天工分的事,但这样的话,不是心甘情愿地干活,效率肯定是不高的,说不定还会偷工减料做出一些什么豆腐渣工程。
  程立坤也是个不怕麻烦的,他自己弄了一块大木板,漆成了黑色,又趁晚上有时间的时候,去了一趟公社小学,准备找学校的老师要一些粉笔头,他打算让各个生产队分别召开社员大会,他在会上跟社员们解释清楚到底为什么要重修水利工程。
  社员们听不懂,他就掰开了揉碎了仔细说,一次说不明白说两次,总要说到明白为止的,能多一个人支持这项重修工程就多一个人。
  他倒也没觉得这是什么苦差事,也并不认为安吉大队的事跟他一个终究要离开的外乡人没什么关系,人生在世嘛,总要做一点有用的实事的。
  只是没想到,在去公社小学的路上,居然会遇上沈大队长家的大丫。
  第156章
  自从程立坤从沈大队长家搬出来之后, 他跟大丫已经很少见面了,这次从家里回来,也只是远远地见过一次,他挎包里的那一条红纱巾,都还没来得及送出去呢!
  这红纱巾当初买来的时候是鬼使神差的, 如今要不要送出去, 倒成了程立坤心中的一道大难题了, 送吧,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名义, 而且又怕引起别人的误会, 不送吧, 留在手里也是一个烫手的山芋。
  这当初怎么就买了呢?
  大丫倒是落落大方:“程知青, 这么巧,你也去公社小学?”
  “是啊, 我去找这里的老师要一点粉笔头,你呢?”
  “我是去上夜校的。”大丫说, “公社给我们开了扫盲班, 我已经上了好几个月了,现在认识好多字了呢,报纸上的话一般都能看懂了。”
  从去年开始,公社为了提高社员们的文化水平,尽量降低文盲率,特地在公社小学开设了扫盲班,教认字和一些普通的算数, 跟小学的课程差不多,本公社的社员,谁都可以来上课,只要事先过来报名就可以了。
  沈大丫本来是没打算来学的,从小她妈就教育她,女孩子不需要认识字,只要会干家务能干农活,身体好能生养就是好姑娘了,别人家都抢着来求呢!
  可是自从遇上程知青,芳心初动,又被无情地拒绝了之后,沈大丫开始对她妈的话产生了怀疑,她是继续做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姑娘,等着别人来挑,将来继续围着锅台孩子转,做一辈子的农村妇女呢,还是努力提高自己,将来遇上喜欢的人的时候,也有竞争的能力?
  沈大丫犹豫了几天,又有一件事深深地刺激了她,一个她从小一起玩的好姐妹,因为去上夜校学习了文化知识,刚好遇上县城一个单位的食堂招工,招的是勤杂工,她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情去报名了,没想到居然给招上了,虽然只是个临时工,工资也比不上正式的职工高,而且勤杂工这个岗位比较辛苦,每天早上五点就要上班,晚上还得等到做完宵夜洗完碗才能走。
  这对城里人来说可能是个苦差事,所以才能轮得到她,但对于一个农村姑娘来说,无异于鲤鱼跳出龙门了,就算工资不高,活儿也辛苦,但单位提供宿舍,不需要住在家里天天被她爹打,被她娘赶着做各种永远没完没了的家务,每个月还能按时拿钱,那姑娘美滋滋的,迫不及待地找沈大丫报喜,并且鼓励她也去学习,哪怕目前并没有遇上什么单位招工呢,只要先做好了准备,有机会的时候才能牢牢把握住啊!
  沈大丫觉得她说的有道理极了。
  于是也决定要去上夜校,她把这个决定跟她爹沈大队长说了,他爹是肯定赞成的,瞧瞧人家谢知青,还不是自己的亲生妹妹呢,小姑子而已,都舍得花大钱送去县城上中学,自己就这么一个姑娘,上个免费的夜校难道还不让上吗?
  沈大丫她娘满心不情愿:“夜校有什么好上的,识字有什么用?可以当得穿了还是当得喝了?你当甩手掌柜去上夜校了,哦,一大家子的家务就留给我一个人干,你是想累死我啊?”
  沈大丫急忙说:“不会的,我一收工回来就赶紧做家务,家里的饭归我做,会把自留地都打理好,猪也喂好,洗澡水也烧好,不会当甩手掌柜的。”
  见女儿委屈的样子,沈大队长把自家婆娘大吼了一顿,骂她是不是生了个闺女就是用来当牛做马使的,她娘才不再说什么,心不甘情不愿地同意了她去上夜校这事。
  自从上夜校以来,沈大丫觉得她的人生就掀开了一个新的篇章,虽然辛苦了很多,但每学习一点新的知识,都能让她感觉到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
  给他们上课的知青们,不但会讲授课本上的知识,还会给他们讲大城市的生活,讲祖国山河的美丽,讲报纸上的时事新闻,讲历史的波澜壮阔,这一切都让沈大丫发现以前的自己实在是太浅薄,太孤陋寡闻了,原来姑娘家也并不是只能在家里做家务生孩子的,原来姑娘家也能够做出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
  眼界开阔了之后,沈大丫整个人也变得更加开朗起来,什么程知青,现在对她来说一点儿也不重要了,她现在最希望的,是去寻找人生中属于她自己的意义。
  因此在再次面对程立坤的时候,她的态度是落落大方的,反而是程立坤,显得有些不太自在,大概可能是挎包里的那条红纱巾给他的压力太大了吧。
  “夜校?你现在在上夜校吗?”
  “对呀,不管暂时用不用得上,多学点知识,总是没有坏处的。”
  “啊,对,你说得对,上进是件好事,你加油啊!”
  沈大丫点点头:“嗯,我会的,程知青,我不跟你说了,我去上课了,再见!”说完挥了挥手,小跑着进了课室,反倒是程立坤站在外边愣怔了好一会儿,才摇摇头,苦笑一声,抬脚走了。
  程立坤刚开始给社员们上课的时候,社员们都存着抗拒之心,也不愿意仔细听,但架不住他心诚,坚持一定要把大家都说服为止,也不知道他费了多少口舌,花了多少时间,终于大部分社员都接受了他的说法,愿意承认原来的水利工程确实是有问题,为了将来大伙儿的利益着想,就算辛苦一些,现在也应该重新修建的。
  程立坤所做的一切努力谢华香都看在了心中,不由得大为佩服,他这个人果然不简单,不愧是程东健的儿子,扪心自问,如果是换成她自己,她也是做不到的,从骨子里来说,她还是有点儿自私,只想让自己一家人发家致富,却并没有这个耐心带着全大队的人一起的。
  但这个社会的发展,不正是需要更多像程立坤这样的人吗?
  所以像这样有社会责任感,对社会的贡献这么大的人,更不能让他死了呀,谢华香每次看见程立坤,都忍不住要提醒他一下要注意避火,程立坤本来是不怎么放在心上的,但她说得多了,总会造成一些影响,就明显的就是,他每次自己生活做饭的时候,心里都会咯噔一下,然后下意识地把周围的柴堆挪得比灶眼远一些,免得弹出来的火星把柴堆给引燃了。
  做完之后他又觉得好笑,怎么还真把那家伙的胡言乱语当真了呢!
  没过几日就是正月十五了,农村人没有那么多做花灯之类的讲究,该吃的也都在过年的时候吃完了,正月十五最重要的,是要吃一碗汤圆,象征着这一整年都能团团圆圆的意思,等到吃完正月十五的这一碗汤圆,这个年才算完整地过完了。
  谢华香是吃甜汤圆长大的,最常见的是黑芝麻馅,还有花生炒香以后碾碎,加上黑芝麻和白糖拌匀,十分香甜可口。
  但是问了沈丽华,她一脸茫然:“汤圆还可以有馅的吗?”
  主要是家里以前确实是太穷了,过年的时候能弄到一点糯米就不容易了,馅料什么的就不要想了,磨成粉搓成汤圆,都是实心的,就这么煮熟了,也不放糖,对于常年吃不饱的人来说,也已经算得上是一道美味了。
  可是今时不同往日,如今的沈丽华已经是吃惯了好东西的人了,这样寡淡无味的糯米团子,就显得有些不够看了。
  她认真地想了想:“那可以做火腿馅的吗?”
  “没问题!”这对谢华香来说都不算事儿,作为一个有追求的厨师,她对于南北美食差异向来是兼收并蓄的,汤圆是咸是甜有什么关系,只要好吃就行。
  为了从外表就可以分辨出汤圆的口味,谢华香还特地把汤圆做成了不同的颜色,分别用红萝卜、南瓜、菠菜和紫色的红薯磨成浆,分别跟糯米粉拌匀,做成橙色、黄色、绿色和紫色的汤圆,再加上原色的白色,就是五色汤圆了。
  内里的馅料也是大有乾坤,有芝麻馅、花生馅、火腿馅、鲜花馅和鲜肉馅,又甜有咸,吃的时候各取所需。
  不过他们家里的这些人都不是挑食的,不管是那种味道,对他们来说都是无上美味,当然是恨不得每种颜色都尝遍了的,谢华香足足煮了一大锅,才一端上桌就被哄抢一空了,吃完还嚷嚷着不够。
  按照往年的情况,过完年就进入了潮湿的阴雨天气,很少能放晴了,但今年的天气特别好,总是阳光灿烂的大晴天,原本大伙儿还挺高兴的,谁不喜欢好天气啊,总是下雨连衣裳被子都是潮潮的,带着一种怎么也干不透的霉气味。
  还是晴天好啊,天气不冷不热的,干起活来也爽利。
  可这晴天持续的时间太长,大伙儿的心里就开始嘀咕起来,首先肉眼可见的是河里的水位低了,地里也开始干涸起来,往年这个时候哪里用得着挑水浇地的,光下雨就足够了,他们还要担心地里的庄稼会不会涝着。
  可是现在,得一天两顿地浇。
  安吉大队原本费心修建的水利工程,设计不当的弊端也开始逐渐显现出来,他们大队的干旱程度明显比别的大队要严重啊!
  这时候社员们才是真心地佩服起程立坤来,跟着他进行改造工程的积极性也更强了,可这毕竟不是在短时间内就能解决得了的,谁能想得到这一场干旱会来的如此来势汹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