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4章 奢华夜店里的阴郁
梁凤书第一次探监后,心情果然好了很多,情绪也没以前那么起伏。让她厌烦的是,刚回到深圳没几天,金树山就找上来。虽然知道要‘人赃并获’金树山,自己必须要忍耐,可一向清高、感情上又很洁癖的梁凤书,心里依然很是排斥,必定她从没做过这样的事情。
金树山开着超跑几次等在小区门口,梁凤书一出现,他就马上下车迎上去,手里捧着鲜花,脸上堆满比花还绚烂的笑容,但梁凤书都没理睬他。
在金树山的风流史中,他几乎没在女人面前有过挫败,面对冷若冰霜又美丽孤傲的梁凤书,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所拥有的财富没了用处。他的心里从此住进一只猫,每天都在挠他的心。
这一天,金树山的‘狗头军师’易小墨为他谋划的良策碱性时刻到来。易小墨的父亲是金家海外公司的高层管理,易家与金家同时期在建国前出走海外,两家关系一直很好。
易小墨比金树山大两岁,长得出老相,看着比金树山大十几岁。中等身材,胖乎乎的,油光滑面,为修饰他那张肥大的脸,故意烫卷的头发,使得他看上去像直立行走的高大贵宾犬,破有几分可爱。
这易小墨看着憨憨的,却是一个文科高材生,自小与金树山形影不离,只在他去英国读研那几年,与金树山少有厮混。每当金树山叹息未能得到小语时,易小墨都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树山,是我对不起你,如果我不去读研,在你身边替你谋划,肯定不至于输给一个混混。”
晚灯迷茫,霓虹璀璨,又是夜色浓郁之时。梁凤书和贡布去监狱里探望小廖和阿华回家,刚到门口,听见一声讨厌的呼喊:“凤书,凤书,等一等,等一等,就说几句话。”
都不用回头,听那故意装着绅士味道的语调,梁凤书就知道是金树山。
“凤书,还早呢,不用这么早缩在家里吧?”金树山极速小跑上去,拦在梁凤书面前,这一次,他没有手捧鲜花,双手规规矩矩地背在后面,好似酒店的门童,笑容与从前一样温馨:“凤书,我在酒吧定了一个房间,一起去坐坐吧。你和贡布,加上我和小墨,就我们四人,你看我没带跟班。”金树山指指站在车旁的易小墨。
贡布向金树山迈出一步,拦在梁凤书前面,毫无感情地说:“大嫂不喝酒,没兴趣,自便吧。”
金树山摆出一副天真烂漫的神色,有些委屈地笑说道:“贡布兄弟,不是,不是。我知道,凤书,不喝酒,不喝就不喝。是你们家玲玲在东门唱歌的那家酒吧,最近请了一个南亚明星驻唱,粤语歌唱得非常好,不敢骗你,我昨晚单独去听了,才敢来请你的,走吧,玲玲不也在那里驻唱吗,你还能不放心么?”
梁凤书一直心情阴郁,大家都担心她患上抑郁症,想方设法让她别常常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近来刘大鹏酒吧里请了一个南亚明星驻唱,肖玲玲几次想让梁凤书去听听歌,放松心情,梁凤书几次犹豫,终是没去。
这次听金树山说起,想着要救自己的丈夫,成败全在这混蛋身上,也该给他点脸了,便冷冷对贡布说道:“贡布,我们去看看,我好久没听玲玲唱歌了。”
金树山兴奋得差点蹦起来,手舞足蹈地说道:“对,对,对,去听玲玲唱歌,走,坐我的车,别再打车了吧。”
易小墨随即拉开车门:“凤书请。”
要不是和金树山是一起的,对这肥大直立贵宾犬模样的易小墨,梁凤书还讨厌不起来。
还没进门,就听见酒吧里轰鸣的舞曲声,这种喧嚣与放肆的激烈场面,梁凤书很是讨厌,所以一直没答应肖玲玲来听歌。
合仔像是在门口等候已久,快步冲上前来,鞠躬行礼:“欢迎金少再次光临,哎呀,还请到了小妈,小妈好,快快楼上房间请。”对身旁黑衣安保呼道:“开门,带路,免门票,别吵着小妈和金少。”
迷幻炫彩的灯光,劲爆的舞曲,随舞曲节拍舞动的人群,这城市最大、最奢华的夜店里,满坑满谷是买醉的‘疯子’,充满青春富裕的体能和渴望。
夜店最是青春洋溢,并充满魅惑与深度的渴望。午夜在夜店徘徊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来花钱的,一种是来挣钱的。花钱的人是为了感受、寻找那些青春的诱惑,释放心中的疲累,也可能是想在这样的气氛中沉醉;挣钱的人就不一样了,他们是来挥洒青春的诱惑,渴望在这异乡的繁华里,以青春换取钱财。这样的人不只青春,一定还貌美,有女人,也有男色。
dj在台上挥汗如雨,撩拨起一轮又一轮迷狂,用迷幻炫彩的灯光和劲爆的舞曲,调和青春与渴望的融合。
走进二楼玻璃包间,并不是在来的路上梁凤书心里想的那样,她本以为金树山会让人在包间里挂标语、撒鲜花等俗套。房间很是素雅,暗暗的淡蓝与绯红色灯光,深蓝色绒布高档沙发,玻璃茶几,茶几上放着香槟杯、古典杯、水杯,两个装着香槟的香槟桶,豪华大果盘、依云矿泉水、七八种精致的小吃。
包间的音响响着大厅里的音乐,合仔抢先到包间吧台,把音乐调到最小,深深鞠一躬,对旁边的服务员吩咐道:“把最尊贵的客人服务好,务必让他们满意、尽兴。”说完,退着往外走,并说道:“小妈、金少,各位贵宾,请随意。”
梁凤书懒懒地依在沙发里,拿起贡布递上的水喝一口,眼睛看着玻璃外的迷狂,脑海中浮现出从前与丈夫陪着耀仔在夜店的场景。想啊,那时自己和丈夫刚来到这座城市,扎根未稳,不得不在这迷狂里游荡,如今,丈夫深陷牢狱,自己又不得不来到这迷狂的夜店里,岁月竟如此反复无常。
一年多来,贡布已见惯梁凤书眼里的哀伤,他无力安慰,只好默默地离梁凤书一个位子坐着,为自己的承诺,为自己的大哥守护着她。
金树山既兴奋,又有些不知所措,因为梁凤书的情绪太冰冷,玻璃外的迷狂像永远也无法感染她的情绪,加上梁凤书摆出一副不想说话的姿态,使得金树山端起香槟杯自饮。
易小墨端着香槟杯站在玻璃墙前,深望着外面大厅里的迷狂,也不说话。
在这城市最奢华的夜店里,这个玻璃包间气氛阴沉,犹如深夜在殡仪馆为某个人守灵,与大厅里的气氛格格不入。
金树山开着超跑几次等在小区门口,梁凤书一出现,他就马上下车迎上去,手里捧着鲜花,脸上堆满比花还绚烂的笑容,但梁凤书都没理睬他。
在金树山的风流史中,他几乎没在女人面前有过挫败,面对冷若冰霜又美丽孤傲的梁凤书,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所拥有的财富没了用处。他的心里从此住进一只猫,每天都在挠他的心。
这一天,金树山的‘狗头军师’易小墨为他谋划的良策碱性时刻到来。易小墨的父亲是金家海外公司的高层管理,易家与金家同时期在建国前出走海外,两家关系一直很好。
易小墨比金树山大两岁,长得出老相,看着比金树山大十几岁。中等身材,胖乎乎的,油光滑面,为修饰他那张肥大的脸,故意烫卷的头发,使得他看上去像直立行走的高大贵宾犬,破有几分可爱。
这易小墨看着憨憨的,却是一个文科高材生,自小与金树山形影不离,只在他去英国读研那几年,与金树山少有厮混。每当金树山叹息未能得到小语时,易小墨都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树山,是我对不起你,如果我不去读研,在你身边替你谋划,肯定不至于输给一个混混。”
晚灯迷茫,霓虹璀璨,又是夜色浓郁之时。梁凤书和贡布去监狱里探望小廖和阿华回家,刚到门口,听见一声讨厌的呼喊:“凤书,凤书,等一等,等一等,就说几句话。”
都不用回头,听那故意装着绅士味道的语调,梁凤书就知道是金树山。
“凤书,还早呢,不用这么早缩在家里吧?”金树山极速小跑上去,拦在梁凤书面前,这一次,他没有手捧鲜花,双手规规矩矩地背在后面,好似酒店的门童,笑容与从前一样温馨:“凤书,我在酒吧定了一个房间,一起去坐坐吧。你和贡布,加上我和小墨,就我们四人,你看我没带跟班。”金树山指指站在车旁的易小墨。
贡布向金树山迈出一步,拦在梁凤书前面,毫无感情地说:“大嫂不喝酒,没兴趣,自便吧。”
金树山摆出一副天真烂漫的神色,有些委屈地笑说道:“贡布兄弟,不是,不是。我知道,凤书,不喝酒,不喝就不喝。是你们家玲玲在东门唱歌的那家酒吧,最近请了一个南亚明星驻唱,粤语歌唱得非常好,不敢骗你,我昨晚单独去听了,才敢来请你的,走吧,玲玲不也在那里驻唱吗,你还能不放心么?”
梁凤书一直心情阴郁,大家都担心她患上抑郁症,想方设法让她别常常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近来刘大鹏酒吧里请了一个南亚明星驻唱,肖玲玲几次想让梁凤书去听听歌,放松心情,梁凤书几次犹豫,终是没去。
这次听金树山说起,想着要救自己的丈夫,成败全在这混蛋身上,也该给他点脸了,便冷冷对贡布说道:“贡布,我们去看看,我好久没听玲玲唱歌了。”
金树山兴奋得差点蹦起来,手舞足蹈地说道:“对,对,对,去听玲玲唱歌,走,坐我的车,别再打车了吧。”
易小墨随即拉开车门:“凤书请。”
要不是和金树山是一起的,对这肥大直立贵宾犬模样的易小墨,梁凤书还讨厌不起来。
还没进门,就听见酒吧里轰鸣的舞曲声,这种喧嚣与放肆的激烈场面,梁凤书很是讨厌,所以一直没答应肖玲玲来听歌。
合仔像是在门口等候已久,快步冲上前来,鞠躬行礼:“欢迎金少再次光临,哎呀,还请到了小妈,小妈好,快快楼上房间请。”对身旁黑衣安保呼道:“开门,带路,免门票,别吵着小妈和金少。”
迷幻炫彩的灯光,劲爆的舞曲,随舞曲节拍舞动的人群,这城市最大、最奢华的夜店里,满坑满谷是买醉的‘疯子’,充满青春富裕的体能和渴望。
夜店最是青春洋溢,并充满魅惑与深度的渴望。午夜在夜店徘徊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来花钱的,一种是来挣钱的。花钱的人是为了感受、寻找那些青春的诱惑,释放心中的疲累,也可能是想在这样的气氛中沉醉;挣钱的人就不一样了,他们是来挥洒青春的诱惑,渴望在这异乡的繁华里,以青春换取钱财。这样的人不只青春,一定还貌美,有女人,也有男色。
dj在台上挥汗如雨,撩拨起一轮又一轮迷狂,用迷幻炫彩的灯光和劲爆的舞曲,调和青春与渴望的融合。
走进二楼玻璃包间,并不是在来的路上梁凤书心里想的那样,她本以为金树山会让人在包间里挂标语、撒鲜花等俗套。房间很是素雅,暗暗的淡蓝与绯红色灯光,深蓝色绒布高档沙发,玻璃茶几,茶几上放着香槟杯、古典杯、水杯,两个装着香槟的香槟桶,豪华大果盘、依云矿泉水、七八种精致的小吃。
包间的音响响着大厅里的音乐,合仔抢先到包间吧台,把音乐调到最小,深深鞠一躬,对旁边的服务员吩咐道:“把最尊贵的客人服务好,务必让他们满意、尽兴。”说完,退着往外走,并说道:“小妈、金少,各位贵宾,请随意。”
梁凤书懒懒地依在沙发里,拿起贡布递上的水喝一口,眼睛看着玻璃外的迷狂,脑海中浮现出从前与丈夫陪着耀仔在夜店的场景。想啊,那时自己和丈夫刚来到这座城市,扎根未稳,不得不在这迷狂里游荡,如今,丈夫深陷牢狱,自己又不得不来到这迷狂的夜店里,岁月竟如此反复无常。
一年多来,贡布已见惯梁凤书眼里的哀伤,他无力安慰,只好默默地离梁凤书一个位子坐着,为自己的承诺,为自己的大哥守护着她。
金树山既兴奋,又有些不知所措,因为梁凤书的情绪太冰冷,玻璃外的迷狂像永远也无法感染她的情绪,加上梁凤书摆出一副不想说话的姿态,使得金树山端起香槟杯自饮。
易小墨端着香槟杯站在玻璃墙前,深望着外面大厅里的迷狂,也不说话。
在这城市最奢华的夜店里,这个玻璃包间气氛阴沉,犹如深夜在殡仪馆为某个人守灵,与大厅里的气氛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