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心人_9
“我不是侏儒。”她扬头说道,那张丑陋的脸上显出几分冷肃和骄傲,“我曾是一个性感漂亮的美女,被邪恶的巫师变成这个样子。因为我没有接受他的求爱,而且我遇到了一个该死的负心汉。”
“那好,听我说,芭芭拉。”我也坐直了身体,惟妙惟肖地学着她的口吻道,“我不是恶棍。我曾是一个尊贵善良的王子,我是被该死的恶龙变成这样的。因为我被我的家人欺骗了,而且我……”
“呸!下地狱去吧,莱蒙·骨刺!”这个笨女人摆出受到侮辱的表情,钻进了马车。断臂阿姆和瘸腿赖格嘎嘎笑了起来。我也笑了。乞乞柯夫瞧了我一眼,摇了摇头。
这样很好。我仰起头,舒服地感受着从林间洒下的斑驳日光。没有人相信我是一位尊贵善良的王子,连我自己都不相信,真是太好了。
****
再度走入花牌镇的时候,我被这个小镇的宁静与祥和震惊了。要知道两年前这里还犹如人间地狱,比血还鲜艳的红莲火焰吞噬着破旧的楼阁和污浊的街道。自从弑君者上位,将爱情与婚姻之神的雕像修筑在红心广场,每年都有络绎不绝的旅客到这里祈福,大多是情人和夫妻。飘着奶酥和枫糖香气的甜品店,象牙白色的石砌小楼,五彩缤纷的糖果喷泉,系着各式连心锁的情人墙,还有复古清新的彩虹砖,整个小镇仿佛被镀上了一层童话般浪漫梦幻的光泽。
残废三兄弟和芭芭拉一进到花牌镇就拧起了一张臭脸,乞乞柯夫被那甜腻的糖果香呛得直咳嗽,波波鲁那个疯子倒是长大嘴巴满脸吃惊。
“这一定是主的杰作!”他嚷道。我给了他一脚,让他给主来了个伏地大礼。
“莱蒙,这里真漂亮。”
罗与我并肩而行,我看到他在这安谧的氛围中微弯的唇角。为了不让他太过显眼,我用黑纱带蒙住他的眼洞,他好奇地左顾右盼,偶尔发出的笑声让我一阵阵心烦意乱。
老实说,我的感觉糟糕透顶。这种花纹可爱的建筑让我很想一刀劈裂。它让我想起了过去,在宫殿里我最爱搭建的七彩积木。我曾用花牌和积木搭建了一个小城,兴高采烈地说要在这个童话般的小镇里迎娶我最心爱的姑娘,在爱情之神面前宣誓生生世世的忠诚……
“莱蒙,我想去那个摆着白色塑像的广场逛一逛,感觉会是个让人感到幸福的地方。”
“不行,不准去。”
噢,和心爱的人在神面前宣誓忠诚。然后,我就看到了这座跟我的积木王国一模一样的花牌镇。妈的,该死,该死。那个该死的男人试图勾起我的回忆,卯足干劲地恶心我。那个该死的弑君者,艾略特·德·斯图尔特!
草花旅店里,一进门正对着客人的墙壁上挂着一个木框,上面用血淋淋的红墨水写着——“红发之徒禁止入内”。我差点笑出声。芭芭拉余怒未消,瞥了一眼我刚戴好的金色假发,“看上去就像一坨鸡屎。”
“只剩一间,住就交钱,不住请便。最近客人太多,我们可没办法一一安排。”
这个大腹便便的旅店老板趴在柜台前,打着一个脸盆大的呵欠,朝我们摆了摆那双溢满肥油的胖手。
“这好办。”独眼艾厄冷漠地说,举起尖头锤,快步走上楼梯。不一会儿楼上响起一片尖叫声和混乱的踩踏声,几对衣着光鲜的男女惊魂未定地跑下来,一边叫一边还在呼喊上帝。
这个胖老板惊骇地叫了一声,睁大眼睛看着我们。独眼艾厄从走廊上探出头,冲我道,“现在我们有三间房了,莱蒙。”
“干得好,艾厄。”我对其他人道,“那就这样,阿姆,赖格,你们兄弟三个一间屋子。乞乞柯夫和芭芭拉一间,我、罗和波波鲁一间。”
“我才不要和一个糟老头子待在一起!”芭芭拉扯着黏腻的嗓门喊,“莱蒙,我要和你一起睡!”
“不行,芭芭拉。”罗认真地说道,“莱蒙是我的主人,我不能离开他。”
芭芭拉咯咯笑道,“我们做_爱的时候你可以在一边看着,没关系。”
“不好意思,各位。在你们为房间争得热火朝天时,是否要考虑一下适才行为的正当性呢?”
一个趾高气扬的声音响起,台阶上传来了皮料磨蹭的吱吱声,像是某种华丽出场的前奏。我只消听一下就能辨出那双靴子是由结实的鹿皮制成的,估计还镶了诸多碎钻和羽毛。
芭芭拉摆出一副市侩女人的刻薄嘴脸,“哪个娘娘腔在发……”
她的后半句话噎在喉头,像被人掐住脖子一般噤了声。我望着台阶上的青年男人,他穿着银白色的礼服,束着牛皮腰带,戴着斯文的白手套,金色的流苏从肩头垂到左胸前,腰间还有一把昂贵的佩剑。他背着两手,倨傲挺拔地站在旅店的二楼俯视我们,像一只站在高台上准备打鸣的公鸡。
我猜那把剑只适合敲鸡蛋。
那人一眼就看到了我那头由乞乞柯夫染色失败的假发,嘲弄地挑起一边眼梢,“哦?瞧瞧这个金色,伪造得太拙劣了。似乎你还很以此为傲,难道你不知道只有索尔家族的死人们才能拥有金发么,小子?”
我咧嘴笑道,“说不定他们还没死,在世界上某处等着吸某个人的血——比如您这样一位高贵俊美的大人的血。”
“少在这里油腔滑调了,小乞丐。”他眯起眼,脸上有种自以为说了俏皮话的得意,“还是滚回你们的狗窝里啃骨头吧。草花旅店是花牌镇最好的旅店,住在这里的都是贵族,得罪了哪一个,你们都别想要脑袋了。”
我听见残废三兄弟捏紧拳头的声音。那只不知好歹的花公鸡还在二楼上咯咯叫,他们三个无论是谁都能一把拧断他那颗华丽的小脑袋。芭芭拉安静得出奇,这个蠢女人,平时对着我们撒泼骂娘口齿比谁都伶俐,现在倒装得像回事了。
罗上前了一步,他一开口往往只会使事情变得更糟。“不好意思,我们并不是乞丐。虽然适才抢占房间是我们有错在先,您是不是也该为侮辱我们的事道歉呢?”
乞乞柯夫噗地咳嗽起来,我猜他是被笑呛的。那青年看着眼前缠着黑布的罗,讥笑道,“原来不仅有乞丐,还有瞎子呐!既然承认自己抢了房间,那就滚出这里,滚到你们该去的地方,趁我没叫人把你们抓起来之——”
“你在吵什么,黑德?”
一双纤纤玉手抚过丝绸的声音也不会比这更轻柔了。我收回掩在斗篷下的斫骨刀,本想再过一秒就捅进那家伙的鸡胸脯,可那个声音却阻止了我。我看到那个纤细修长的身影,她穿着缀有金叶子的墨绿绸连衣裙,砂金色的卷发恬静地披在肩头,宛如蔓藤上优雅的精灵。我曾在诗中写道她有一个饱满光洁的额头,天生就适合亲吻。我曾在无数个黑夜为她的一句句话泪流满面,双眼哭得要瞎掉。她站在台阶上,离我不远处,纯蓝的眸子里没有一丝起伏。她早已忘了我,可我依然认得她。
“久闻您的美丽,洋桃公主。”我模仿着宫廷执事向她鞠躬,叹气道,“麻烦您劝劝这位尊贵的大人,请他不要为难我们,允许乞丐和瞎子待在这个旅店吧。”
“乞丐和瞎子?”这位美丽的公主蹙紧眉头,冷冰冰地对花公鸡道,“这又是你侮辱别人的说辞么?”
“那好,听我说,芭芭拉。”我也坐直了身体,惟妙惟肖地学着她的口吻道,“我不是恶棍。我曾是一个尊贵善良的王子,我是被该死的恶龙变成这样的。因为我被我的家人欺骗了,而且我……”
“呸!下地狱去吧,莱蒙·骨刺!”这个笨女人摆出受到侮辱的表情,钻进了马车。断臂阿姆和瘸腿赖格嘎嘎笑了起来。我也笑了。乞乞柯夫瞧了我一眼,摇了摇头。
这样很好。我仰起头,舒服地感受着从林间洒下的斑驳日光。没有人相信我是一位尊贵善良的王子,连我自己都不相信,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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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走入花牌镇的时候,我被这个小镇的宁静与祥和震惊了。要知道两年前这里还犹如人间地狱,比血还鲜艳的红莲火焰吞噬着破旧的楼阁和污浊的街道。自从弑君者上位,将爱情与婚姻之神的雕像修筑在红心广场,每年都有络绎不绝的旅客到这里祈福,大多是情人和夫妻。飘着奶酥和枫糖香气的甜品店,象牙白色的石砌小楼,五彩缤纷的糖果喷泉,系着各式连心锁的情人墙,还有复古清新的彩虹砖,整个小镇仿佛被镀上了一层童话般浪漫梦幻的光泽。
残废三兄弟和芭芭拉一进到花牌镇就拧起了一张臭脸,乞乞柯夫被那甜腻的糖果香呛得直咳嗽,波波鲁那个疯子倒是长大嘴巴满脸吃惊。
“这一定是主的杰作!”他嚷道。我给了他一脚,让他给主来了个伏地大礼。
“莱蒙,这里真漂亮。”
罗与我并肩而行,我看到他在这安谧的氛围中微弯的唇角。为了不让他太过显眼,我用黑纱带蒙住他的眼洞,他好奇地左顾右盼,偶尔发出的笑声让我一阵阵心烦意乱。
老实说,我的感觉糟糕透顶。这种花纹可爱的建筑让我很想一刀劈裂。它让我想起了过去,在宫殿里我最爱搭建的七彩积木。我曾用花牌和积木搭建了一个小城,兴高采烈地说要在这个童话般的小镇里迎娶我最心爱的姑娘,在爱情之神面前宣誓生生世世的忠诚……
“莱蒙,我想去那个摆着白色塑像的广场逛一逛,感觉会是个让人感到幸福的地方。”
“不行,不准去。”
噢,和心爱的人在神面前宣誓忠诚。然后,我就看到了这座跟我的积木王国一模一样的花牌镇。妈的,该死,该死。那个该死的男人试图勾起我的回忆,卯足干劲地恶心我。那个该死的弑君者,艾略特·德·斯图尔特!
草花旅店里,一进门正对着客人的墙壁上挂着一个木框,上面用血淋淋的红墨水写着——“红发之徒禁止入内”。我差点笑出声。芭芭拉余怒未消,瞥了一眼我刚戴好的金色假发,“看上去就像一坨鸡屎。”
“只剩一间,住就交钱,不住请便。最近客人太多,我们可没办法一一安排。”
这个大腹便便的旅店老板趴在柜台前,打着一个脸盆大的呵欠,朝我们摆了摆那双溢满肥油的胖手。
“这好办。”独眼艾厄冷漠地说,举起尖头锤,快步走上楼梯。不一会儿楼上响起一片尖叫声和混乱的踩踏声,几对衣着光鲜的男女惊魂未定地跑下来,一边叫一边还在呼喊上帝。
这个胖老板惊骇地叫了一声,睁大眼睛看着我们。独眼艾厄从走廊上探出头,冲我道,“现在我们有三间房了,莱蒙。”
“干得好,艾厄。”我对其他人道,“那就这样,阿姆,赖格,你们兄弟三个一间屋子。乞乞柯夫和芭芭拉一间,我、罗和波波鲁一间。”
“我才不要和一个糟老头子待在一起!”芭芭拉扯着黏腻的嗓门喊,“莱蒙,我要和你一起睡!”
“不行,芭芭拉。”罗认真地说道,“莱蒙是我的主人,我不能离开他。”
芭芭拉咯咯笑道,“我们做_爱的时候你可以在一边看着,没关系。”
“不好意思,各位。在你们为房间争得热火朝天时,是否要考虑一下适才行为的正当性呢?”
一个趾高气扬的声音响起,台阶上传来了皮料磨蹭的吱吱声,像是某种华丽出场的前奏。我只消听一下就能辨出那双靴子是由结实的鹿皮制成的,估计还镶了诸多碎钻和羽毛。
芭芭拉摆出一副市侩女人的刻薄嘴脸,“哪个娘娘腔在发……”
她的后半句话噎在喉头,像被人掐住脖子一般噤了声。我望着台阶上的青年男人,他穿着银白色的礼服,束着牛皮腰带,戴着斯文的白手套,金色的流苏从肩头垂到左胸前,腰间还有一把昂贵的佩剑。他背着两手,倨傲挺拔地站在旅店的二楼俯视我们,像一只站在高台上准备打鸣的公鸡。
我猜那把剑只适合敲鸡蛋。
那人一眼就看到了我那头由乞乞柯夫染色失败的假发,嘲弄地挑起一边眼梢,“哦?瞧瞧这个金色,伪造得太拙劣了。似乎你还很以此为傲,难道你不知道只有索尔家族的死人们才能拥有金发么,小子?”
我咧嘴笑道,“说不定他们还没死,在世界上某处等着吸某个人的血——比如您这样一位高贵俊美的大人的血。”
“少在这里油腔滑调了,小乞丐。”他眯起眼,脸上有种自以为说了俏皮话的得意,“还是滚回你们的狗窝里啃骨头吧。草花旅店是花牌镇最好的旅店,住在这里的都是贵族,得罪了哪一个,你们都别想要脑袋了。”
我听见残废三兄弟捏紧拳头的声音。那只不知好歹的花公鸡还在二楼上咯咯叫,他们三个无论是谁都能一把拧断他那颗华丽的小脑袋。芭芭拉安静得出奇,这个蠢女人,平时对着我们撒泼骂娘口齿比谁都伶俐,现在倒装得像回事了。
罗上前了一步,他一开口往往只会使事情变得更糟。“不好意思,我们并不是乞丐。虽然适才抢占房间是我们有错在先,您是不是也该为侮辱我们的事道歉呢?”
乞乞柯夫噗地咳嗽起来,我猜他是被笑呛的。那青年看着眼前缠着黑布的罗,讥笑道,“原来不仅有乞丐,还有瞎子呐!既然承认自己抢了房间,那就滚出这里,滚到你们该去的地方,趁我没叫人把你们抓起来之——”
“你在吵什么,黑德?”
一双纤纤玉手抚过丝绸的声音也不会比这更轻柔了。我收回掩在斗篷下的斫骨刀,本想再过一秒就捅进那家伙的鸡胸脯,可那个声音却阻止了我。我看到那个纤细修长的身影,她穿着缀有金叶子的墨绿绸连衣裙,砂金色的卷发恬静地披在肩头,宛如蔓藤上优雅的精灵。我曾在诗中写道她有一个饱满光洁的额头,天生就适合亲吻。我曾在无数个黑夜为她的一句句话泪流满面,双眼哭得要瞎掉。她站在台阶上,离我不远处,纯蓝的眸子里没有一丝起伏。她早已忘了我,可我依然认得她。
“久闻您的美丽,洋桃公主。”我模仿着宫廷执事向她鞠躬,叹气道,“麻烦您劝劝这位尊贵的大人,请他不要为难我们,允许乞丐和瞎子待在这个旅店吧。”
“乞丐和瞎子?”这位美丽的公主蹙紧眉头,冷冰冰地对花公鸡道,“这又是你侮辱别人的说辞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