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
  她站得远远的,脸上带了几分犹豫之色,大概是也不确定要不要叫初蘅。
  所以初蘅先开口了:“朱阿姨。”
  说着便朝她走去。
  朱秀丽忍不住拉着她的手摸了摸,声音里带了一点哽咽:“蘅蘅是真的变成大姑娘了……越长越漂亮了。”
  初蘅笑了笑,然后问:“您身体还好吗?”
  哪怕后来被奶奶接回去了,可初蘅始终还是记得当年朱阿姨对自己的关心和照顾的。
  只是当初家里的老房子早就卖了,所以后来的这些年里,初蘅也始终没有机会再和她见面。
  看见她们俩说话,季正诚倒是很高兴的样子——其实家里人都知道,一年到头下来,他少有这样高兴的时刻。
  季正诚说:“朱姐,别在外面站着了,一起来吃饭吧。”
  朱秀丽大概是还有些想要推辞,但初蘅将她拉进来了,轻声道:“朱阿姨,正好,好久没和您说话了。”
  大概是没想到还能再见到初蘅,所以今天的朱秀丽也是格外的唠叨——
  “杜昊已经工作好几年了,去年结婚的……我们家在家属院的老房子也卖了,添了点钱,买了一套三居室。”
  “其实我现在有退休金,杜昊自己也赚钱了。他们父子俩总是劝我别这么辛苦了,但我……哎,我看着先生这样,真的不忍心。”
  其实这个家里的主人家,从当初的三个人,变成了如今只有季正诚一个人,本来是用不了这么多司机佣人和厨师的。
  可季正诚还是将当年家里的这些人一直都留了下来。
  朱秀丽也曾经提过一次辞职,说是自己的身体也没有从前好了,如今有了退休金,家里的条件也宽裕了许多,可以不打这份工了。
  可谁知道,季正诚听她这样说后,立马将她的工资给提了一倍,又特意和管家说了,往后她在这个家里不用干活,觉得难受了可以随时休息。
  说到这里,朱秀丽也长长地叹了口气。
  “我们都知道先生为什么这样。太太没了,季褚也走了,只剩下他一个人……这个家都不成家了。可能看到我们这些老人,他心里能觉得好受些吧。”
  已经走远的他挽回不了,所以他便极力留住还能留住的。
  听见朱秀丽这样说,初蘅下意识地转头看去。
  季褚已经给褚阿姨上好了香,这会儿已经下楼来了。
  而季正诚紧随其后,手中还牵着了一条大狗。
  是一条精神奕奕的德牧犬。
  季正诚抓着那条德牧脖子上的狗绳,对着站在一旁的季褚笑道:
  “这条狗是住前面的那家人养的,后来他们家有小孩出生,不想养了,所以我就把狗带回家来了……你来看看,你以前不是最喜欢德牧了吗?”
  和季正诚说话时,季褚总有些不自然——不是冷淡,不是疏离,更不是怨恨,而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不自在。
  听见季正诚这番话,季褚也没看他,只是“嗯”了一声,然后蹲下身去,去逗那条毛色光亮、看起来被养得很好的狗狗。
  见这对父子俩这样,朱秀丽叹了口气,然后低声道:“不是什么别人家不想养的狗,是先生专门去外面买回来的。”
  季褚从小就喜欢德牧,可惜褚晓天生对狗毛过敏,所以从前家里是不准养狗的。
  从刚学会走路的年纪开始,季褚就很眼馋别人家的大狗,想要玩狗也只能去别人家——每次回了家还必须先将自己从里到外洗一通。
  季正诚从前也是不喜欢儿子玩狗的——他是个一等一的严父,无论季褚喜欢什么,他都生怕儿子玩物丧志。
  可到了现在,为了讨好一年到头来也难得回几次家的季褚,他却直接抱了一条德牧回家来。
  朱秀丽并不知道当年褚晓去世时,这对父子俩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也并不是很难猜到——非得是极过分的事情,才能引得本该相依为命的父子俩在一夜之间疏离起来。
  可是……朱秀丽叹一口气,低声道:“季先生当年肯定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可是都十多年过去了……这些年季先生别说是再婚了,连个走得稍微近点的朋友都没有。我看他是——”
  后面的话,朱秀丽却是不忍心再说出来了。
  她看季先生是,从季太太走的那天开始,便也已经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朱秀丽握着初蘅的手,轻声道:“蘅蘅,阿姨是过来人,我看就只有你在季褚那里说话是管用的。你帮忙劝劝他……他爸爸当年做得再有不对,可也一天天老了。”
  ***
  饭桌上,季正诚并没有问太多关于他们俩结婚的细节。
  因为在季褚大二那年,那时他和同学一起创业办了一个科技公司。
  初创公司做得不温不火,但却突然被科技巨头看上,对方出了好几百万美元来收购他们公司的业务。
  那时一起创业的同学都欣喜若狂,可季褚却发现原来那家科技巨头是受人所托——正是季正诚,他白砸几百万来捧自己的场。
  季褚当时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回到宿舍,一言不发地将自己拿到的那份股份转让协议给撕得粉碎。
  其他人他干涉不了,但他不想受这个人情。
  在那之后,季正诚便没有再干涉过他的生活。
  最开始他是爱这个孩子,和褚晓爱这个孩子一样爱;然后则是愧疚;再到后来,他几乎是怕了这个儿子。
  此时此刻,和过去的那些年一样,季正诚没有多过问他们结婚的事情,只是在吃好饭后,回到房间,将家里的户口本交给了季褚。
  他欲言又止,最终也只是拍了拍季褚的肩,然后道:“什么时候有空了,去和你爷爷说一声……他一定很高兴。”
  ***
  从季家出来之后,季褚便一言不发。
  直到两人回到家里,进门之后,许久没有吭声的季褚才突然道:“你会觉得我……很冷血吗?”
  初蘅没有急着说“不”,只是回身搂住他的腰身,反问道:“那你自己觉得呢?”
  季褚垂下了眼睫,低声道:“我不喜欢当别人的替身……一秒钟也不想。”
  可是十二年前季正诚告诉他,他只不过是那个出生三天便夭折的孩子的替身,所以才被季家养了十六年。
  他不记恨季正诚,可却因为那一番话,自我怀疑了整整了十二年。
  大概又是想到了那个夜晚。
  那么长、那么冷的夜。
  “谁都不行,你也不行。”季褚轻声道,“蘅蘅,你如果把我当替身,我掉头就走。”
  初蘅扯开他的衬衫下摆,然后把手伸进了他的衬衫里。
  他的体温高,身体向来是滚烫的。
  她将手掌轻轻覆在男人的脊背上——其实当年被季父打出来的那些伤口早已经愈合消失,但她还是忍不住问:“疼吗?”
  季褚俯身在她的唇上蜻蜓点水的一吻,然后低声道:“不疼,早就不疼了。”
  他的蘅蘅,是见识过他最狼狈的模样的。
  下一秒,初蘅便伸手勾住他的脖子,然后踮起脚来,重重地吻上他的唇。
  其实她只关心他疼不疼,至于别人……她根本就不关心。
  ***
  两人原本说好是要第二天去领证的。
  但是等到第二天早上出门时,初蘅发现自己翻遍衣橱,竟然找不到一件可以穿去领证的衣服。
  初蘅读书时便偏爱休闲打扮,衣柜里全是帽衫仔裤,等到一毕业又去了十三所,这样的大甲方也几乎没什么dress code可言——倒是乙方们一年到头都打扮得人模狗样的。
  当然,初蘅的衣柜里除了那些帽衫仔裤,还有一堆裴凝给她买的衣服——每次裴凝逛街的时候,都会顺带着给她捎几件。
  说来其实奇怪,初蘅和裴凝大概是这世界上相处得最和谐的一对姑嫂了——尤其是在两人几乎还能算得上半个情敌的前提下。
  当然,初蘅听过裴凝的理由。
  当时裴凝就捏着初蘅的脸颊笑眯眯地说:“多亏了蘅蘅你整天对着你哥哥不是打就是骂的——大大地降低了我当一个好老婆的成本。”
  每次宋引在妹妹这里吃了闭门羹,等他回到家里,裴凝只需要很潦草敷衍地摸摸他的狗头,宋引就会立刻摇着尾巴觉得“亲亲老婆是全世界对我第一好的人”了。
  还有比这更爽的事情吗?
  所以每次外人觉得裴凝有初蘅这么个看起来不好说话的小姑子,平常日子一定不太好过的时候,裴凝都会嘲笑这些人太天真。
  话说回来,裴凝这个嫂子每次给初蘅买的那一大堆衣服,初蘅也是穿不出去的——她这辈子都不可能穿蕾丝公主风的衣服的。
  季褚在旁边看她纠结了一个多小时,也是觉得好笑。
  虽然他觉得老婆穿什么都好看,但这种日子,的确是要讲讲仪式感的。
  于是季褚便道:“去商场挑几身你喜欢的?”
  昨晚在床上的时候,逼着怀里的人和他面对面跨坐着的时候,季褚便缠着媳妇问,什么时候再穿裙子给他看。
  当然,那会儿媳妇给了他一拳,可裙子还是要买的。
  初蘅不知道此人心里龌龊的想法。
  她对着镜子照了照自己,大概是前阵子忙着工作的缘故,她发现自己的头发也有些干枯毛躁——应该顺便再去一下理发店。
  反正无论如何,今天看起来并不是一个领证的好日子。
  更确切地说,今天并不是一个适合拍结婚证照片的日子。
  季褚突然就感觉有些亏。
  本来今天领证是铁板钉钉的事情,怎么突然又往后延了呢?
  只是此时悔之晚矣,只能尽量补救。
  因此等到出门的时候,趁着初蘅在房间里换衣服,季褚便掏出手机,给江敬发了一条短信。
  等到两人开着车出了地库时,季褚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江敬打来的电话。
  他“嗯嗯啊啊”几声,然后又皱着眉,一副很为难的样子:“一定要我去吗?有那么急吗?”
  初蘅听出来大概是有急事,于是便道:“你去吧,晚点去商场也行。”
  “就一会儿。”季褚掉转了方向盘,“合作方公司有一个老总非要和我讨论个事情,你等我一刻钟,就在我们公司里玩玩好了。”
  一刻钟,足以让他们看清自己的老婆有多美貌多优秀吧?
  只是初蘅有些害羞:“……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