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刘家庄(一)
  这并不是个对陈辰充满善意的一夜。
  将韩虎扔进河里喂鱼虾老鳖的事就不提了,就说与秦清分别之后,隐进了夜色中的他发现自己面临着非常艰苦的局面。
  他要避风头,这是在做大牢时就想好的步骤,此时终于顺利走到这一步。
  既然想到这一步,肯定早就安排好自己的去处,那便是自家婆娘敲竹杠得来的庄子。
  在来文州之前,曾主动向老族长允过的庄子。
  曾属于刘家,如今挂在杜楚名下的庄子。
  庄子自然是在城外,且是在杜楚名下,于他此时藏身是再合适不过的。可是合适归合适,你总得走到那里啊。
  其实庄子到手已经有一段时间,但他一直未能有时间亲自去看过,直到此时,也就是知道庄子的大概所在罢了。
  庄子并不在城东的方向,而是稍偏向城北。可是厢军营位于城东偏南,本身军营离东城就有近二十里的距离,再绕这么大个圈子,距离可想而知。
  此时他又累又饿又冷,说是饥寒交迫毫不为过,再加上这么远的路,简直是望而生畏。
  更重要的是,天还很黑,且路道完全不熟悉,只知道一个方向而已,所以他有抱头痛哭一场的心思。
  然而哭完呢?
  再难也得走啊,否则又能怎么办?
  他一刻不停的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
  天太冷,那就跑,跑不动了再走,然后再跑。
  这一走,便是走到天亮。
  虽然没有准确时间,但他估计过,在与秦清分开时顶多也就九点多十点的样子,冬天的天亮得晚,也就是说,这一段路他走了八到九小时左右。
  其中多少次摸错了路再回头,还曾厚着脸皮敲了几户人家的门,千求万求之下才最终问明白,总算是摸到了目的地。
  所经受的辛苦只能用惨绝人寰来形容。
  在终于看到属于他的庄子时,他觉得自己是这个世间最失败的亿万富翁。
  莫说亿万富翁了,就说这个庄子,一个拥有这么大个庄子的人……哪个有自己混得这么惨?
  如今这会,跟个乞丐也差不多了吧?
  衣裳并不是厢军的制式衣裳,因为没来得及换。不过现在穿着的也好不到哪儿去,毕竟之前是蹲大牢,还有昨天一天和一夜的折腾,破破烂烂不至于,落魄是一定的。
  再加上灰头土脸萎靡不振生无可恋的形象,确实比乞丐好不了多少。
  当然,这样的好处也是有的,便是谁也不会认为把他当回事,也不会有人认为这样的人身上竟然藏着一笔巨款。
  拖着已经麻木僵硬的双腿和早就磨出了血泡、疼痛之及的双脚,他一边缓缓走一边打量着虽属于他、但其实是第一次来的庄子。
  这个庄子如今的名字叫刘家庄,叫得年头并不算长,毕竟刘家崛起也就一代人的时间,也是从别人家手上得来的。至于现在……仍是叫刘家庄,因为他还未顾得上这里。
  这里说是有七百亩良田,里面还有鱼塘和住宅之类,总体上大约有一里多宽两里多长,算是一个可以自给自足的小天地。
  在陈辰眼里,这样的规模已经能令他咂舌了,毕竟这么大块地是后世的他想都不敢想的。放在后世,即使再欠发达的地方,这等规模的地没有八位数怎么也不可能拿下来。
  可在文州城外大大小小的庄子中,刘家庄仅是中等规模,说大不算大说小也不算小。
  城郊像这种私人的庄子有很多,毕竟在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只有田产才能称得上是可以传给后人的家当。相比之下钱财虽好,但始终不如田产稳当实在。所以但凡是手里有钱的人家,没有不想着为自家后人置办些田产的。
  只有土地才是根啊,有了土地才能有香火,才能开枝散叶。如此说来,有祖先崇拜情节的炎黄子孙对土地如此热衷也就不难理解了。
  这也是老族长当初在听到他要为孙家村弄一个庄子时为何那般激动。
  很快,这里就将变成孙家庄。
  只是更名容易,在这之前还有一些难题要解决。
  那便是如何安排庄子里的人?
  起初他并未想到此处,他只是单纯的以为弄一个庄子给孙家村就行了,直到拿到庄子后他才意识到其中的关节。
  这庄子原先属于刘家,但刘家不可能有人来种田,田也不可能空着,所以为其耕种的是依附其的佃户,刘家派个管事常驻就行。
  如今他接手了,之前杜楚也与刘家做了彻底的交割,但那些耕种的佃户呢?
  说是有七十来户人家依附着这个庄子,其中有好些甚至把家安在了这里。
  刘家走了,但这些佃户可不会走,毕竟是依靠种田谋生的,只要主家不赶就不可能走。
  若有其它生计也不可能做佃户。
  他怎么办?把这些人赶走吗?
  这不是后世开工厂,效益不好或是业务调整、可以花些钱解雇,在这里把人赶走是要死人的。
  这种事杀了他也做不出来!
  可不把人赶走地就空不出来,那怎么把孙家村的人迁过来?
  前些日子陡然想到了此处,当时只觉得左右为难。于是在知道自己要从厢军营逃出来避风头时就已决定,得要在过来时顺便把这事找一个解决办法。
  总归要找出一个两全齐美的办法才行。
  虽然他如今是这庄子的实际主人,但一来庄子过户的时间还不长,名义上的主人杜楚也不可能来掺合什么。所以这里仍是原先刘家在时的局面,并没有什么变动。
  也就多了一个宋晶晶。
  当初在临坐牢前,他曾与宋晶晶说过,可以到这庄子里来。当时的考虑是,一来宋晶晶的形势有些微妙,他并不知道李竹究竟知不知道宋晶晶的身份,避一避风头总是没错的。
  二来这里也确实需要一个信得过的人过来看着,哪怕不问什么事、仅看着也行。毕竟才交割不久,刘家又被灭门,指不定会生出什么事端,到时又是麻烦。
  不过他并不打算一来这里就去见宋晶晶,因为这是个难得的机会,用来“微服私访”岂不很好?
  以他如今的形象……大概是不会有人认为他还算是个人物的,更不可能会有素未谋过面之人知道他便是这个庄子的主人。
  除了宋晶晶,这里没有任何人认得他。
  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来看看这个庄子的实际情况,如此将来才能有的放矢,这可是高高在上所得不到的。
  跨过一条小水沟,便是一排虽有些稀疏但栽了很远距离的树,且在远方绕了个九十度直角的弯,看起来大概是以这些树作为庄子与别人家田地的分界线。
  如今的地里种得基本上都是小麦。
  这个时节的小麦并不需要多少打理,所以临近年关的这一段时间是农人最闲的时候,所以尽管天已经亮了,但算是一望无际的地里并看不到多少人。
  他沿着田堤,向着远处的住户走去。
  天才亮不久,离阳光的出现还有一段时间,风已经小了很多,但吹在脸上依旧凛洌。
  远方有炊烟袅袅。
  看到炊烟,他又意识到自己的饿。
  简直是从未体验过的饿,当初在大山里转圈圈转了好些天也未如此饿过。
  不仅饿还渴,不止渴还累,又累又酸又疼……
  该死的李竹,要不是你横插一脚,至于让劳资受这等罪么?
  就这么一边暗骂着一边走着,终于走到了他所能走到的第一户人家。
  住宅区是集中的,彼此的距离不远,所以过了这一家离别的人家也不远了。
  第一户人家有四间房带一个厨房,没有院子。此时正门开着厨房的门也开着,烟囱里的烟已经变得很淡,看起来早饭已经烧好了。
  一个大概五十来岁年纪、中等身材农人打扮的男子正在喂着厨房外的咕咕叫的鸡。
  他拖着腿一瘸一拐的走了上去。
  老农抬起头看着他,神情很是好奇。
  毕竟是一个陌生人,且是刚天亮以这副模样出现,总归是好奇的。
  陈辰向着老农拱起了手,堆出了一脸真诚的笑。
  “先见过老伯了,小子姓陈,路过此地想讨一碗热水喝,不知可否?”
  原来是路过的……
  老农再次打量了他一眼,笑了笑后,回头对着厨房里招呼了一声,便有一个有些苍老的女声应着。
  接着一个扎着头巾、与老农年纪相妨的农妇端着一只冒着热气的碗走了出来。
  陈辰连声道着谢的接过碗,吹了吹碗上的热气喝了一口,然后再次向老农说道:“小子走了一夜的路,脚和脚都疼的很,实在走不动了,不知能否到老伯家里歇息一会?”
  额……在这话说完后,连陈辰自己都觉得自己很不拿自己当外人,似乎有得寸进尺的嫌疑。
  或者说不是似乎,而是肯定?
  人家好心给你一碗茶,你还要到人家家里坐一坐?要知道你可是陌生人啊,换成是他自己,怕是也会有想法的。
  如他所料,老农的脸上确实现出了几分犹豫,不过好在犹豫一闪而过,很快便伸出手笑眯眯的请他进了家门。
  倒是挺实诚的人,陈辰一边暗暗念叨着一边坐到老农亲手搬给他的椅子,然后坐在了桌旁。
  接着便是一边喝茶一边套近乎。
  “老伯贵姓啊?”
  “姓吴哩,口天吴。”
  “原来是吴伯,这可是好姓啊。”
  “就个姓罢了,哪来好坏之说?”
  “咦,吴伯这话可岔了,你看这吴字,上口下天,等于是一张嘴吃遍天下啊,如何还不是好姓?”
  说完之后陈辰陡然捂起了嘴,先是一脸惊愕然后一脸讪讪,接着是连声道歉。
  尼玛这张臭嘴啊……
  说人家一张嘴吃遍天下,人家往好处想还好,若是往坏处想……这不是咒人家要饭么?
  好在这位吴老伯着实实诚,始终乐呵呵的,看起来并未往心里去,对他的道歉也是连连摆手。
  陈辰便接着套起了近乎,不过这一次谨慎多了。
  “吴伯看起来有五十了吧?这身子骨看起来着实硬朗哩。”
  ……
  “其实啊,吴伯虽然身子骨硬朗,但终究年岁不饶人,该含饴弄孙了,养家的事交给儿子就行了嘛。”
  ……
  一番拐弯抹角的套近乎,总算让陈辰弄明白了这吴姓老伯的家中情况。
  吴伯名叫吴亮。老夫妻两个,有一个刚成婚的独子,家中早已失地,做刘家的佃户做了好些年了,日子过得吃不饱也饿不死。
  如今换了主家后的想法也探出来了,与他想得一样,这等人家根本没有其它谋生手段,所以除非主家撵人,不可能主动说走。
  且这样的人家对刘家根本没什么忠心可言,甚至于还对刘家有很大怨念,毕竟刘家这等人家怎么可能对这些如蝼蚁一般的佃户有多客气?
  不过也有未探出来的消息,那便是他发现每当提到其独子的时候,吴亮的眉头便皱了起来,似乎有很重的心事,但无论如何拐弯抹角套不出来话。
  他来了好一会也未能看到这个独子,那个新娶的媳妇儿也不曾看到。要知道这是很不正常的,因为吴家就这么点大,农家起的都早,若是在家不可能到现在还未露面。
  一碗茶喝完后,自觉熟络了许多的他抹着咕噜叫着的肚子,有些难为情的朝吴亮笑了笑。
  “不瞒吴伯,小子是从曲里赶来的,前来投奔我表姐,走了整整半天加一夜了,不曾想却迷了路,到现在粒米未沾过。”
  顿了顿后,他接着抚着肚子说道:“所以想叨扰吴伯家一碗稀粥垫垫肚子,当然,道理小子还是懂的,这里有二十文钱,不知能否……”
  吴亮这才算恍然大悟。
  他先前喂着鸡时看到这小子一瘸一拐的走了过来,先是要了碗茶,他当时打量了一眼,觉得这小子不是坏人,毕竟他活了五十多年了,是不是坏人还是能看出个八九不离十的。
  接着这小子要进屋歇息,那会他觉得这小子像是有什么目的,否则不会如此冒失。不过他觉得反正也不是坏人,再说这家里能有什么别人好觊觎的?进了就进了吧。
  再接着就东扯西扯,更让他觉得奇怪,你扯啥扯呢?没见着我还要去喂鸡么?可撵人又拉不下脸,那只能耐心陪着扯了。
  到了这会才算弄明白,原来这小子是饿了,想要讨口吃的,之前怕是脸皮薄不好开口,这才扯了那么多,自觉熟识了些才开了口。
  算是一个懂事有眼力见儿的小子,知道不能白吃人家的,还拿出来两枚折十的铜钱,要不然谁乐意啊?
  毕竟不是什么富裕人家,谁家不紧巴巴的?让你吃一碗自家人就得少吃一碗。
  可既然是个懂事的孩子,那也没什么好说的,就算自己少吃几口也不能收人家这钱,否则这不是遭人骂钻钱眼里去了么?
  毕竟只是稀粥而已,能值几个钱?又不是被人吃了自家人就饿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