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零新婚夜:甜夫十项全能 第103节
  “不过,林娇娇其实也是幸运的,她的爸爸妈妈,就是林父林母,对她是真的好,她好像感觉不到,她也不是原主,她享受了人家的父母的疼爱,保护,却没有尽到人家女儿的责任,那天在村里看到林妈,感觉也老了很多了。”
  说到这个,周琛九也认同,因为他自己就是穿过来的,然后享受到了原来那个周琛九的家人的所有疼爱,尤其是母爱,原本他一出生,妈妈就去世了,他最渴望的就是有一个妈妈,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体会过,没想到在这里,却体会到了。
  或许这就是老天爷给他的补偿吧,总之,周琛九很感激,所以也很珍惜,他是真心的爱这里的家人们,也是真心的把他们当成自己的父母,兄弟。
  在这里,他还遇到了一生挚爱,还和她有了属于他们的孩子,这一生,也不枉来人间一趟了。
  霍飞宁和周琛九对视一眼,两人都忍不住笑了,头靠在一起,看着窗外。
  到了镇上,两人下了公交车,周琛九还在马路上找着什么,霍飞宁跟在后面问他,“你找什么呢?自行车放哪里了?”
  “我看看有没有卖糖葫芦的,或者什么吃的,我给宝宝买点吃的回去。”
  “没有了,摆摊的都回家了好像,城里还是有的,我们镇上晚上没有摆摊的。”
  两人逛了一圈,也没有发现有什么吃的能带回去给周圆圆的,最后,霍飞宁拉着周琛九到了一个无人的巷子里,好在这个年代没有监控,大大的方便了他们。
  霍飞宁让周琛九把风,她悄悄进空间,她去找一颗大白兔奶糖出来给周圆圆吃。
  小孩子吃糖不好,但是给他舔几口,尝尝味道还是可以的,而且又不是常常吃,偶尔吃一下嘛。
  霍飞宁闪进空间后,拿了几颗巧克力,几颗大白兔奶糖,然后出来了,和周琛九一起边吃糖,边去骑自行车。
  深秋的傍晚里,两人又是迎着橙红色的夕阳,骑着自行车,扎进了温柔的晚霞里,奔向了大柏村。
  第222章 :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霍飞宁和周琛九回去后,看到独自走路走得很稳的周圆圆朝他们走过来,脸上还带着开心的笑容,霍飞宁就从自行车上跳了下来,冲过去抱住了周圆圆。
  周圆圆不停的扒拉霍飞宁,然后把脑袋探出来,眼睛一直盯着自行车,他想坐自行车。
  周圆圆一直指着自行车咿咿呀呀乱说个不停,周二根拿出了一个椅子一样的东西,放在自行车后座上,对霍飞宁道:“他要坐自行车,这个是你大伯父给他定做的椅子,放在自行车后面让他坐着,他要坐后面绕村子里走一圈呢。”
  霍飞宁惊呆了,“他都会坐这个了?”
  “会啊,就是前两天开始坐的,他老是吵着他大爷爷抱,他大爷爷定做了一个椅子,然后骑自行车带着他在村子里转,每天都要转两圈才肯下来,回家吃饭,不然就不肯回家,一直哭。”
  周琛九和霍飞宁看着那小巧精致的座椅,真是叹为观止,这周圆圆,果然是团宠了,还去找周琛九的大伯,也就是周圆圆的大爷爷,还惹得大爷爷给他定做了椅子,每天带着他在村子里转悠呢。
  霍飞宁把座椅别好,然后把周圆圆放上去坐着,还不放心的扶着他,周圆圆却非常霸道的把她的手推开,不让她扶,然后自己坐在椅子上,嘴里叽里呱啦的,让周琛九骑自行车。
  霍飞宁是真放心不下,但是周圆圆不让她扶,周二根说没事,他已经很熟练了,然后周琛九便开始骑自行车,周圆圆在后座上裂开了嘴一直笑,霍飞宁跟在后面看着他俩,看着周圆圆脸上的笑容,霍飞宁也忍不住跟着笑,看到他,就忍不住开心。
  转了两圈后,霍飞宁把周圆圆抱下来,说道:“好了,我们下来了。”
  周圆圆还不肯下来,一直发脾气,霍飞宁假装生气道:“不能坐了,明天再坐了,一天只可以坐一次,知道吗?”
  霍飞宁又重复了两遍,周圆圆睁着大眼睛看着霍飞宁,周琛九也帮腔,说一天只能坐一次,他们约定好,然后周圆圆就很好说话的让霍飞宁给抱起来了。
  还算讲道理,还好,没被宠坏。
  他们转了两圈后,王兰也做好饭了,吃晚饭了,在饭桌上,王兰提起了周圆圆周岁的事情。
  霍飞宁和周琛九才猛然想起,是啊,还有一个月,周圆圆就要过一岁生日了。
  “到时候就叫自己人过来吃顿饭就行了,就老大老二,还有冬雪,还有你们大伯,大家都来,这也能坐两桌了,买点菜,我杀一只鸡,都是自己人也不用太讲究,做两桌子菜吃就好了。”
  “恩,然后我在城里定一个蛋糕,蛋糕还是要的,县城有蛋糕店。”
  “好,也行。”
  因为这个事情,提醒了霍飞宁,霍飞宁打算给周圆圆准备一份礼物,送什么礼物好呢?
  好像他这么小,除了衣服比较实用外,就没有什么好送的了,玩玩具他也不怎么喜欢,他最喜欢的就是去外面玩,整天都要在外面。
  忽然,霍飞宁想到了小孩子开的车车,不知道这个时候有什么样的车可以选择呢?下个月提前去县城逛逛,选一个礼物来。
  霍飞宁问周琛九送什么,周琛九说自己打算捏几个泥人给周圆圆,他肯定很喜欢。
  说到这个,霍飞宁就很羡慕周琛九的巧手,周琛九真的会很多东西,比如用竹子编玩具,编帽子什么的,还有自己做笛子,吹笛子,还会折很多玩具,现在居然还会捏泥人了!
  就他这个天赋,都不怕会饿肚子,有这么多手艺,在什么年代都饿不到。
  吃完饭的时候,霍飞宁跟婆婆闲聊,她说起林娇娇。
  “妈,今天我们碰到林娇娇了。”
  一说到林娇娇,王兰可来劲了。
  “看到林娇娇了?她现在怎么样?是不是老了很多?可丑了!”
  霍飞宁扑哧一下,“你怎么知道?也还好吧,就比之前憔悴了很多,确实不年轻了。”
  “我不用想都知道,她为啥不回来?还不是丢人,觉得自己拿不出手了呗,在农场三年,那是人呆的地方吗?去的时候还是个心高气傲的大小姐性格,去了那里,不得逼疯啊!
  她也是自找的,家里的吃有的喝,也没人叫她干活,跟娇小姐似的,陆晓北也宠着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居然要去投机倒把,真是想不通!
  我听说啊,她之所以想去投机倒把,就是因为她想踹开陆晓北,她还想着以前那个叫沈明的知青呢!她对不起陆晓北!谁叫她自己不学好,做出这么多事情来,有这个下场也是咎由自取!”
  霍飞宁惊呆了,村子里连这个八卦都知道?林娇娇是为了想去找沈明才投机倒把的?
  霍飞宁确实是知道,林娇娇就想粘着沈明,可她没想到,婆婆竟然也知道了,还是别人告诉她的,那岂不是说明村子里很多人都知道了?
  “妈,这个你们是怎么知道的?沈明不早就离开我们村了吗?林娇娇和他好像没什么交集。”
  王兰摇了摇头,“也就你一根筋,什么都不知道了,不过你这样也挺好,过好自己的日子,不害人也不会有人来害你,你是个有福气的好孩子。
  你想想,林娇娇家里又不缺吃喝的,她老爸是支书,她老妈是妇联的,还有两个哥哥也能干,嫂子也能干,她被家里宠的,什么都不用干,她疯了她跑去投机倒把?
  你是不知道,最开始的时候,她老是给沈明送吃的,人家都看到啦,沈明那孩子,长得也周正,而且是京市来的,都说有来头,每个月钱和各种票子都不少,林娇娇不就想跟人家去京市呢!
  后来不是被沈明发现她和陆晓北还有一腿,所以沈明不搭理她了呗,她不甘心,要不说这人不安分呢,一开始和陆晓北好,后来发现沈明条件更好,就像踹开陆晓北,跟沈明好,可惜她太小看男人了,陆晓北也不是省油的灯,当时陆晓北在知青点日子多难过啊,要是娶了林娇娇,他日子还能好过点,他当然不让林娇娇踹开自己了!
  这不,沈明走了,陆晓北娶了林娇娇,而且有人说啊,林娇娇是很不甘心嫁给陆晓北的,她心里还惦记着沈明呢,不然当初和陆晓北,怎么一波三折的,还诬陷陆晓北和张寡妇,最后还是把自己坑了!
  真的是人心不足蛇吞象,本来安安分分和一个人处对象就好了,偏偏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最后沈明没了,陆晓北也得罪了,还把自己送去农场受苦三年,出来人不人鬼不鬼的,陆晓北迟早会跟她离婚!”
  霍飞宁是真的目瞪口呆了,这婆婆说的,跟真相八九不离十啊!
  “妈,你这都跟谁打听到的?知道的这么仔细呢?”
  王兰傲娇的扬了扬眉,“都是一个大队的,有什么秘密能瞒得住?大家坐一块,你一句我一句,这不就分析出来了?又不是傻子,她这样的人,我们都见多啦!有些知青不就是这样,我一眼就能看出来谁是老实人,谁是不安分的人。”
  果然,不要小看劳动人民的智慧啊,大家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啊!
  好在,她和周琛九足够低调,也不敢明目张胆的拿东西出去卖,不敢引人注意,不然早就惹出麻烦来了!
  第223章 :大女人就是要当家作主
  王兰又叹了口气,“也是她自己运气不好,其实投机倒把混黑市的人多的是,也有人发财了的。
  隔壁村有几个二流子,这不家里都买上了电视机,还有摩托车呢!还穿的人模狗样的,据说家里的老母亲,天天都去割肉吃,那不就是当初投机倒把发了财的?
  现在都跑去做生意去了,脑袋灵光着呢!之前都夹着尾巴做人,就怕被别人发现他们家有钱,吃肉都不敢吃,怕被别人闻到香味,去他家查看,那不就发现了他投机倒把了?”
  一手将林娇娇送去改造的霍飞宁默默地点头,“是啊,林娇娇当时不是白天去城里推销嘛,据说是在什么大院门口,卖苹果什么的,结果苹果也好像是偷来的,然后还被人发现投机倒把,本来城里就抓的严,很多巡逻的,人家黑市都是天没亮就散场了,谁敢大白天的去卖东西啊,除非有熟人把风,还有稳定的信得过的客源。”
  王兰点头,“还是你机灵,这读了书的就是不一样,林娇娇有什么头脑?而且去黑市她不是陆晓北看得紧嘛,她哪里有机会去?
  所以这才蹊跷啊,有的吃有的住,还是生产队的记分员,轻松的不得了,还要想不通的去投机倒把,那大家可不就开始讨论了,说什么的都有,也有人说林娇娇是被人家忽悠了,有人骗她,让她去做生意,也有人说她其实是被某个知青害了!”
  听到知青两个字,霍飞宁心里一跳,该不会说的是她吧?
  乖乖,是谁传出去的?她也是知青呢!
  王兰压低了声音,对霍飞宁道:“据说当时知青点有一个知青也喜欢陆晓北,看到陆晓北和林娇娇结婚了,她气不过,所以就一直盯着林娇娇呢,也知道了林娇娇脚踏两条船,又勾搭沈明,又和陆晓北牵扯不清的,那不就有把柄在人家手上了!”
  霍飞宁松了口气,还好还好,不是说的她。
  说到林娇娇,婆婆就打开了话匣子,很多可以说的。
  “现在林娇娇是想通了,学聪明了,也是吃了那么多苦头换来的,现在知道要抓住陆晓北了。
  还是林父林妈给出的主意,我看林妈现在经常有空就跑出去,去找老中医,还去信一些什么神婆,给林娇娇算命,希望她快点怀孕的,生了儿子才可以套住陆晓北啊。”
  霍飞宁咬了咬唇,并没有附和这个。
  不过婆婆又说起了可怜的林母,说她这两年也老了很多,总是很担心,担心林娇娇和陆晓北离婚,尤其林娇娇当年流产,极有可能是因为这个事情,所以现在怀不上了。
  霍飞宁才叹了口气,说到:“如果陆晓北真的要和林娇娇离婚,有了孩子一样离,其实现在都出来了,最重要的应该是自己有底气,自己有事业才有用。
  陆晓北是很现实很聪明的人,我跟他打过几次交道,感觉得到,他为人很聪明的,不然当初不会怎么都要和林娇娇结婚了,当时那个情况,他娶林娇娇,对她来说是最好的结果,果然,娶了林娇娇后,林家对他掏心掏肺,他也不住知青点了,少受了很多苦,吃也吃得好了,干的活也轻松了,最后还考上了大学,当时如果没有林家人让他好好备考,林妈又是给他洗衣做饭,给他吃好喝好,让他没有后顾之忧,他哪里有时间备考?
  他不娶林娇娇,林家不会管他,他也不可能后来去代替林娇娇去当记分员,更不可能后来几个月都不用上工,就在家里复习,所以林家对他还是有很大的恩情的,一时半会,他不会跟林娇娇离婚,这对他自己的口碑也不好,其实林妈和林娇娇大可不必太担心这个问题。
  如果林娇娇继续这样跟个怨妇一样,怨天尤人,而陆晓北却越怕越高,那哪怕他们有三个四个孩子,该离婚还是会离婚,所以最重要的,应该是让自己强大起来,哪怕离婚了,不依靠任何人,她也可以自己立足,这才是关键。”
  王兰咂舌,“要不说人跟人的区别就是很大呢,飞宁你是文化人,你想的事情多,看得也深,咱们家小九也一样。
  咱们没读过什么书的,尤其是女人,自然是想着家里的男人,还有孩子这档子事了,林娇娇想给陆晓北生个儿子套牢他,也是一个好办法,你看刘婶子她女儿,一开始不也是婆家受苦,后来她给婆家生了儿子,她老公都对她好了,据说一开始在外面还有女人呢,后来都断了!”
  说到刘婶子和她女儿,王兰又精神了,大有拉着霍飞宁继续讨论个三天三夜的架势。
  霍飞宁也愿意听婆婆说这些事情,听婆婆将这些事情,就特别的有画面感,她讲的特别生动,仿佛一下子就将霍飞宁代入到了她们那个世界,眼前就是故事里的主人公们鲜活的脸。
  而且听这些故事,还可以让霍飞宁积累写作素材,可以刺激灵感,滋生各种想法,所以霍飞宁很喜欢听。
  不过等王兰说完后,霍飞宁还是接回婆婆刚才说的林娇娇那个话题,回道:“妈,人跟人就是不一样的,和是不是文化人也不是有太大的关系,像妈你,如果你是林娇娇,你这么独立个性,有自己想法的人,你会一直把自己闷在家里,就想着为陆晓北生个孩子套牢他嘛?”
  王兰立马挺胸,“那当然不会了,他算什么东西在?要我去套牢?爱过就过,不过拉倒!这谁离了谁还不能活了?我才不信呢!”
  “对不对?这就是区别,妈你真的是有大智慧的人呢,难怪小九这么聪明,也是随妈。
  妈你简直就是我的偶像,活得太洒脱太痛快了,嘿嘿,妈你也是有福气的人,有大福气的!”
  王兰心里立马美滋滋的,觉得自己儿媳妇就是会说话,而且懂她!
  “咱们大女人,就是要当家作主,咱们可不比男人差!”王兰牛气哄哄的道。
  周二根抱着周圆圆走了过来,“熠宝想睡觉了,给他打水来洗脸洗脚什么的。”
  王兰立马横他一眼,“你不能去倒?要我去倒?我一天到晚做饭洗衣的,我不累?快去倒!”
  周二根莫名其妙就被凶了,他一脸懵逼的看着王兰,随即低头,嘀咕道:“叫你打个水给孙子洗澡不知道又哪里惹着你了!”
  霍飞宁低头,憋笑,站了起来,“我去打水吧,还有热水吧,小九刚刚打水洗澡去了,应该给留了,我来吧。”
  然后霍飞宁去了,王兰瞪着周二根,“儿媳妇在这里呢,我让你打个水你还不情愿,你这不下我的面子吗?以后我怎么在儿媳妇面前立威风?”